摄政妖妃的赤胆忠臣 第434节
血气方刚之地,缺乏阳刚自然会被别人小瞧。
故而葛文骏此前几乎不坐车驾,而是骑着漂亮骏马招摇过市。
但后来,随着何书墨强行抓人的事件发生,他的名气在枢密院中近乎一落千丈,骑马出行便不太合适了。
不过,名声受损,还不是葛文骏最难受的事情。
他最接受不了的,是公孙宴的默不作声。
似乎他此前为枢密院所受的委屈,都是他自己应得的,大领导既不嘉奖也不安慰,甚至不批评,好像完全不在乎。
虽然马参事说,这事不能急,公孙大人那边,可能已经与燕王或者娘娘,或者其他势力接洽,只是没有结果,不好表态。让他保持耐心,再等等看看。
葛文骏每次都说知道了,但有些事情,哪怕他什么都明白,可还是会觉得不舒服。
所以他有时候会想,如果何书墨抓的是公孙宴在枢密院的嫡系,比如军情部的孔子辉,那公孙宴还能像现在这般淡定吗?
可惜没有如果。
孔子辉被抓的情况,永远只存在于他的想象之中。
从枢密院出去的马车缓缓停在葛府前面。
葛文骏大步下车,朝门口的小厮问道:“夫人今日下厨了没?”
“下了,老爷,夫人亲自做了一道红烧鲤鱼,等您下值享用。”
“哈哈,好!”
葛文骏心满意足地朝厅堂走去。
他夫人姓洪,名叫洪琴雨,是忠勤侯府出身,当代侯爷的表妹。属于标标准准的大家闺秀。
唯一的缺点是之前嫁过人。洪琴雨嫁人后,没过几年好日子,那人便因为换防边军,遭遇小规模伏击,然后恰逢喝酒误事,最后死了。
原配丈夫死后,洪琴雨当了几年寡妇,算是守了妇道。此时他葛文骏正巧来到京城,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忠勤侯。
忠勤侯慧眼识人,觉得他必成大器,且与洪琴雨年纪合适,于是索性将表妹撮合到了他葛文骏的府上。
送上门的女人,葛文骏当然不会拒绝。
寻常人或许会嫌弃洪琴雨是嫁过人的寡妇。但葛文骏却认为没什么大碍。
他出生长大的村里,甚至以娶带小孩的寡妇为荣。
要说道理其实很简单,黄花大闺女没有经验,容易难产。带小孩的寡妇便不同了,不但能干活理家,而且不是头胎,无论是顺产还是照顾孩子,都有经验,比黄花大闺女更有优势。
所以备受葛文骏家乡人追捧。
事实证明,葛文骏的选择还真没错。
洪琴雨经历过一次成亲,同时年纪不小了,确实是个很“务实”“踏实”的女子,和他组成一对后,自动接过内宅的把他的家宅操持地服服帖帖,让他挑不出一点毛病。
刚成亲那几年,他和洪夫人如胶似漆,几乎是两年大一次肚子,几年下来,儿女双全,再无遗憾。
洪琴雨优点虽然很多,但却有一点不好。
她会严格控制葛文骏的酒量,每次只给他喝一点,连解渴都不够,完全不够葛文骏这个常年在北地征战之人的胃口。
卧房之中,葛文骏语气软弱,带着点讨好的意味:
“好娘子,再让葛某喝一口吧。”
葛文骏在饭桌上不好开口,毕竟还有小辈在呢,但回了卧房,老夫老妻之间,便没那么多讲究了。
洪琴雨四十出头,青春不再,但家境不差,加上保养得当,身上有种年轻闺秀所没有的成熟韵味。
“喝不了。我当家一天,你便别想在酒水上放肆。不是有本事去外面喝吗?去呀,我不拦着你。”
葛文骏笑道:“不敢不敢,娘子,天不早了,咱早点歇了吧。”
时间来到子时,葛文骏确认洪琴雨熟睡之后,这才蹑手蹑脚地收拾起床。
成亲多年,葛文骏偷摸出去喝酒的习惯,自然是瞒不过洪琴雨的。而他之所以能多次出去,其实主要是得益于夫妻之间的默契。
他晚上如果把洪夫人伺候满意了,第二天喝酒回来,夫妻俩大概率安然无事。如果不尽全力,敷衍了事,洪夫人便会与他闹一闹。
这也是高玥情报中,葛文骏几乎从不夜宿楚淮巷的原因。
弹药提前打完了,夜宿楚淮巷还有啥用?
又不是人人都像何书墨似的,身怀千锤百炼的不忠逆党,执着造反的斗志昂扬不灭。
楚淮巷,留香楼。
楚淮巷作为京城深夜之中,少见的热闹之地,天然便会吸引不眠的人群朝此聚集。
而留香楼,便是楚淮巷夜晚,吃花酒,看表演的好地方。
留香楼的“香”字,既是指女子香味,又是指楼中招牌的酒香。
葛文骏算是留香楼的常客了,他身穿锦衣,做寻常老爷打扮,一进楼中,便朝嬷嬷要老三样:金风露、油炸花生、猪头肉。
金风露是留香楼的招牌好酒之一,讲究一个入口辛辣,后劲绵长。
葛文骏北地待多了,就喜欢劲大,能辣嗓子的酒。
不多时,留香楼小二便端着菜盘,一口气把葛文骏的三样菜都上齐了。
“客官,您慢用。”
葛文骏得了酒菜,迫不及待拿起酒杯,倒上好酒,一饮而尽。
辛辣的酒液划过口腔,他两眼虚眯,露出了满足的神色。
忽然,葛文骏感觉到后颈微凉,他回头一瞧,不见什么特殊之处。
“兴许是方才有人开窗,天寒夜风罢。”
第325章 反复的杀意
同样是留香楼。
二楼包厢中。
何书墨端起茶杯,喝了口解困的浓茶,眺望窗外京城夜色。
夜幕里,楚淮巷灯火通明,莺歌燕舞,好不快活。更远处的京城以幽蓝为基调,遍布星点灯光,就像明亮灯光下,蓝色丝绸上反射的光点。
包厢中安静的氛围没有持续太久。
一阵推门的吱嘎声,吸引了何书墨的注意。
来者是个铜色皮肤,身穿夜行衣的高挑女郎,她不算好看,但棕色瞳孔以及深邃眼眶,让她脸上属于北方牧人的特征十分明显。
何书墨看到牧人女子,很明显愣了一瞬。然后突然想起什么,这才浑身放松下来。
“蝉蝉?”
“嗯。”
牧人女郎虽然答应下来,但她发出的却是一个比较粗糙的声音。与何书墨记忆中,蝉宝软糯的江左口音有明显区别,而是带有一种天高地阔的草原质感。
“哎呀,你的样子太逼真了,我还是有点不适应。”
何书墨道,他拍了拍身旁的座位,示意蝉宝坐过去。
玉蝉快步坐到何书墨旁边,语气担忧地问:“我现在很难看吗?”
小女郎言语中的委屈,简直快让声音化成实质,不断敲打何书墨的脑袋。
何书墨避而不答,因为蝉宝现在的确算不上好看。他如果随便敷衍蝉宝的话,多半会被蝉宝直接看出来。
但平心而论,他并不是纯粹的颜狗,否则早被程若宁迷得神魂颠倒,哪还有后来寒酥的事情。
所以哪怕蝉宝不好看了,何书墨也不会弃她如敝履。
他捏了捏玉蝉的小手,道:“我们蝉宝当然好看啦,但牧人女子就不好说了。”
何书墨的回答很巧妙,不算说谎的同时,把话题圆过去了。
玉蝉心情明显好了许多,撒娇道:“那不还是不好看嘛。”
何书墨大手把玩着蝉宝的小手,奇道:“蝉蝉,你的手虽然看起来变粗糙了,但摸起来还是和从前一样。”
玉蝉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道:“我看不到什么粗糙的变化。”
“看不到?你看不到你现在变成的模样吗?”
“嗯。”
何书墨摸了摸下巴,道:“通关行牒的障眼法只能欺人,不能自欺吗?儒家道脉的东西有点意思。”
过了一会儿,何书墨又道:“蝉蝉等下再去骚扰一次葛文骏,把他生疏的警惕心刺激出来。”
“好。”
……
留香楼一楼。
葛文骏坐在大厅角落,喝酒听歌,自酌自饮,自得其乐。
此前那一抹吹颈的寒风,已经被他抛在脑后。
他在留香楼吃夜酒的习惯,已经大概有十年了。每次都是脱下官身,寻常打扮来留香楼吃酒,这么多年从未有过什么意外。
故而并未在意寒风吹颈的事情。
但是,当他酒过三巡,醉意渐浓时,那一抹冰凉的夜风,重新出现在他的身上。
那夜风带着一股金属的寒意,就像一块冬日雪里抽出的刀背,抵在他脖颈,凉得他整个人一激灵。
与此同时,他还察觉到一丝若有若无的杀意。
只是这杀意来得快,去得也快,让他连杀意过来的方向也抓不准。
葛文骏慌忙站起身,四下巡视,但却找不到目标。
此举虽没找到刺客,但把好事的店小二引来了。
“这位客官可还要添酒?”
“不,我就喝这些。”
葛文骏一反常态地没有添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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