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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改变了大唐 第278节

不过李毅还没走呢,就瞧见有人慌慌张张的在衙门外喊了:

“不好了!不好了!杀人了!杀人了!”

李毅一听一个激灵,什么玩意?杀人了?跟程处亮和李晦他们两人互望一眼,三个人不敢怠慢,赶紧就到衙门门口去了。

此时已经是下班的点了,不过官署里还是不少官员的,这时候都围拢过来了,有人就问了:

老乡,什么杀人,在哪里啊?!快带我们去啊!

李毅也跟到边上来,官员们见到周王殿下来了也是赶紧纷纷行礼,不过现在不是拘泥于这些繁文缛节的时候,那边老乡就带着一众周王殿下赶紧朝着杀人的地方跑了,一边跑还一边说着情况:

有数人在街道上打架,然后有人拔刀砍人,后来不知怎么的当街就把人捅死了啊!

李毅一听也是紧皱眉头,杀人案可是恶性案件了,在大唐这个年头,不,应该说在中华文明圈子里,最基本的概念就是人命关天了,在封建时代,地方上出了命案,考绩的时候,地方官员都是要扣分的!正因为如此,官员们最怕的就是出命案了,李毅身为皇子,压根不存在考绩这种东西,但是毕竟是命案,关乎人命的事情,出了命案也是对民情民心影响颇大的事情,那肯定是要认真处理的啊!

李毅他们被领着一路到了建春门大街上,此时已经围拢了许多围观群众了,官吏们这时候都赶紧过去把人给推开让开一条道,好让周王殿下过去。

李毅走了过去,见到现场之后就不禁皱起眉头了。

有人躺在地上身上那是一片马赛克,浑身是血,躺在地上已经没呼吸了,其实有呼吸也活不了,在这个年代这种外伤大罗金仙都救不回来的。

不过边上倒还躺着一个人,身上也是伤痕累累的,都是刀伤,不过还喘气,而且看得出来是皮外伤。

周围围观的老百姓们那都是一脸畏惧,老一辈的人可能经历过战乱见过不少死人,年轻一点的哪见过啊,唐初时候,仗都是在外面打的,少有在大唐国土上进行的战役,很多二十岁出头的小年轻,没上过战场的话那压根就没见过死人,更何况如此血腥马赛克的场面啊?

李毅虽然也觉得血腥,但其实接受度还行,更血腥的他都见识过了,战场上何止血腥来形容?

李毅来不是来看猎奇,身为皇子在洛阳开府建牙了,遇到命案就不能袖手旁观,此事到底如何还需要详细调查。

首先肯定是安排人手去救治躺在地上的那个伤患,正好药王孙思邈也在洛阳,就让人去请药王孙思邈去了。

那边安排人把伤者抬走去医治,李毅就站到中间,对着大家拱拱手,就说了:诸位父老乡亲,我乃周王李毅,相信不少父老们都认识本王,方才谁在这里目睹了事情经过,如有愿意配合本王调查的父老,还请随本王去官署详述一番。

李毅这番话说完,边上不少老百姓就站出来表示愿意配合了,那当然配合啊,贞观年间民风很淳朴的,百姓们一般情况下都会很热情,像现代这种扶了老人家被讹诈之后没有路人敢出来作证的情况,那是基本不可能出现的,更何况他们只是目睹了杀人全过程而已,出来做个笔录又不是要他们担责任。

不一会就有二三十号的路人站出来了,毕竟建春门大街乃是洛阳城的主干道之一,一百多米宽的街道放在那边呢,现在又不是宵禁,路上人来人往的,肯定看到的不少啊!

李毅让人留下来保护现场,不让闲杂人等接近,随后收殓尸体,让仵作先去验尸,然后就回去官署加班去了。

要是寻常斗殴纠纷什么的,那李毅肯定是安排下属去调查处理就完事了,但是此时出了人命,那就不能等闲视之了,他虽然想摸鱼,却没有将百姓们的人命视为无物的程度,若是只顾摸鱼,百姓的冤屈性命便不顾的话,那这鱼不摸也罢,就算李毅想着假装纨绔来逃过一劫,也从未想过牺牲洛阳的民生。

一路回了官署,李毅就安排人手开始记录笔录了,同时让高宝回去跟王府说一声,今天晚上回去晚一点。

程处亮和李晦两人本就是值守夜班,此时当然也不会离开,就跟着李毅一起去做笔录去了。

当三人返回官署连夜查案的时候,魏征大佬站在不远的地方,望着三人摸了摸胡子,随后也迈开脚步朝着官署去了。

第八百八十二章 人镜魏征

三十几号人一起录口供,那肯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再加上这是命案,那肯定是要询问的巨无事细的,李毅为了保证真实性,还用上了现代敬茶们用的那种笔录的方案,问一句话,写下问题,再写下答案,再问接下来的话,再写下问题和答案,除此之外,还要写上笔录记录人的姓名职务,还有笔录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等等,最主要的就是摁手印,毕竟这些笔录回头都是人证呢。

有这么多人证,再加上大庭广众之下,光天化日发生的命案,想要做伪证,还是第一时间,那可能性就真的不是很高了。

李毅这边才刚开始忙,外面魏征大佬就进来了,李毅看到魏征那是立马脑阔子就疼起来了,好在魏征不是来喷他的,而是跟他一样加班处理命案的。

刑侦审问做笔录这种事情李毅不是很清楚,都是洛阳别驾带人去做的,李毅也就是跟在边上听着。

没多久就问出情报来了,说是参与事情的人员,除了被砍死的和砍人的之外,还有一个仆从,不过砍人的时候跑了,李毅当即就命人赶紧去追查那仆从的下落去了。

整个官署衙门忙活了半宿,可算是把事情的前因后果给弄明白了,杀人的人,住在洛阳城郊,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目击者中有人认识,洛阳别驾派人去城郊连夜查询,也很快查明了真实身份,确实如同口供上所说的那样。

被砍死的是外地来洛阳城的外地人,具体身份就不是很清楚了,不过李毅看那身打扮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想必是有点身份的谁家的郎君。

不过身份也很快就验明了,因为仆从被抓回来了,确切的说,是他自己跑来官署了,详细一询问,便知道身份了。

死者乃是一个外地来的客商,家族里似乎是有人在当官的,不过官位不是很大,也就是一地校尉罢了,属于中层军官,但是在古代,哪有现代法治和监察力度那么健全,在古代当官的虽说有官职在身的人不允许经商挣钱,但是家里人没有说不给啊,这死者也就是靠着家里当官的庇佑,开始经商做生意了。

此番到洛阳城来是来办货谈生意的,路上不小心撞到了那个老农民,这时候撞到了,赔礼道歉便也是了,但是有钱有权的死者如何愿意低头呢?那自然是说不清楚了,本来事情到这里,到官署衙门去裁定也就没事了。

官署本着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态度肯定也会帮着调解纠纷的,但是啊,年轻人就是有点意气用事,死者不愿意调解,让那老农道歉,那老农本想着不惹事,就想着道歉好了,结果对方又让赔钱,老农如何愿意啊?不愿意结果就打起来了。

原本的小事情现在发展升级到了斗殴的程度,真要是这样结束,那也就罢了,官署衙门那边也不会把这打人的死者怎么样,事情到了这里,错肯定在他,是赔钱还是坐牢,那都要看老农的伤势情况来定。

但是那老农被如此对待,泥菩萨也有半分脾气啊,再加上周围围观的人多了,身子板也硬气了,周王殿下又是出了名的体恤民生,青天大老爷,那当时就不干了说了:你这人怎么这样不讲道理,撞到我就算了,现在还来打我,是几个意思吗?我们找周王殿下去评评理!

刚说完,老农就又被打了一顿,死者的下属一开始还在边上劝架,哪想到打着打着死者竟然着急的拔刀子了上去砍了!

大唐是允许佩刀佩剑的,但是马槊弩箭一类的大杀器就不允许佩戴的。

老农被连着砍了几刀,这时候肯定保命要紧啊!扭打之中不知怎得竟让老农把刀子抢过来了,反手就是一刀把那死者杀了,随后两人分开,那仆从见到老农拿着刀子杀了人,第一时间就跑了,随后那死者就到地上挂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如同李毅到了现场时候看到的一样了。

事情到了这一步,大致的线索和纹路也就基本出来了,孙思邈那边也应救治了伤者,伤者大多是皮外伤,并未被砍到要害,到也可以说话,李毅又跟着去亲自询问了一番伤者,了解了情况。

随后仵作也验尸结束了,致命伤乃是一刀捅在心脏,致其死亡了,除此之外,其他地方倒是并无伤口了。

到了天蒙蒙亮的时候,验尸,群众口供,杀人者口供,仆从的口供,四者加在一起,就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给调查的一清二楚了。

这事情就摆在这里,李晦那边就皱着眉头问李毅了:怎么判?

李毅白眼一翻,还能怎么判,依法办事啊!有法可依而不依法,要法何用?

那边程处亮一听就打算去搬《唐律》去了,不过给李毅给拽回来了,搬什么《唐律》啊,知道《唐律疏议》是谁主持编纂的啊?就是你边上的魏征大佬!

李毅那边就拱手看向老师了:老师,依照《唐律》,您觉得此案该怎么判呢?

魏征摸了摸胡子,就说了:

“诸斗,两相殴伤者,各随轻重,两论如律。后下手理直者,减二等。至死者,不减。按律,当斩。”

啥意思?就是说,并非蓄意的谋杀,强奸,抢劫,入室等情况下,偶然发生的斗殴事件里,你可以针对不法侵害展开必要的反击,但是你也会受到处罚,只是在量刑上可以减等处理,也就是说,如果你是自我防卫的情况发生的斗殴,若是对方受伤的话,依照侵害者打成了不同等程度的伤,来按照原有的刑法惩罚减轻两等惩罚,也就是说,原本流放的只需要坐牢,原本坐牢的只需要挨板子,原本挨板子的,无罪释放,就是这个道理;但是一旦防卫致对方死亡,则连减轻处罚的待遇也不复存在。

也就是说,若是按照魏征所说的唐律来进行处理的话,那么这个老农虽然是在对方先动刀子的情况下失手杀死了死者,即便是他是为了自我防卫,但是只要杀了人,那就不存在减免刑罚的可能了,按照唐律,是要杀人偿命的,也就是,按律当斩。

大家就要觉得冤枉委屈,说难道我们连正当防卫都不行了吗?

不,有些情况下还是可以正当防卫的,并且在古代的法律之中,早在《唐律》就已经明确的提出了无限防卫权这个概念,也就是说,在某些条件下,你可以采用任何手段,无限制的自我防卫,甚至是杀死对方,都不会追究你任何的责任。

在贞观年间,在对方实施谋杀,强奸,抢劫,或是在夜间无故闯入你的屋子的时候,你都可以杀死对方并且不用担负刑则,都是《唐律》中明文规定的,之后还有一些补充,比如侵害者在被控制的情况下,又或是侵害者是老弱病残孕的情况下,不能将其杀死,否则按律处理等等这些补充条款就不在这里详细说明了。

总之大家只要明白,《唐律》以及后来魏征大佬主持编纂的《唐律疏议》乃是影响了整个中华文化圈的立法的法律文书,甚至是影响到了外国许多的立法,而其中的全面程度,超乎你的想象之外。

不过李毅听到魏征大佬说出“按律当斩”几个字之后,还是有点蒙逼的,这种情况下,那个老农民除了反抗好像也别无他法吧,难道任凭对方砍死自己?但是如果反抗失手杀了人,又要杀人偿命,这可如何是好啊,就算是法律也无法如此照顾到方方面面啊。

李毅正为了此事踌躇苦恼,那边魏征就笑着说了:周王殿下是觉得可怜那老农吗?

那还用说吗?那当然可怜了啊!那老农不过是路过,平白无故受此无妄之灾,现在因此杀了人,不禁自己受伤,家人以后无依无靠,甚至于自己还要丢性命……唉,可怜可叹啊。

或许此案还有许许多多的假如,假设,但是现实的东西没有后悔药可吃,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作为洛阳城的王爷,李毅就应该去好好定夺处理此案,他固然可以判罚那老农无罪释放,但是《唐律》放在那边,不是他一人说放就能放的。

李毅就挠了挠头了:但若此事真的按律法来的话,这也太过可怜了,该如何是好啊?

魏征摸着胡子说了:如何是好?方才说了啊,按律当斩,周王殿下你得按照《唐律》来判才行!

李毅正要反驳,魏征那边就神秘莫测的笑了:只不过……

李毅一愣,只不过?那就是说还有办法了!

魏征继续说了:只不过这老农虽说是按律该判死刑,但也不能在洛阳城执行,我大唐向来以仁德治理天下,法不过是治理天下的一个工具而已,陛下慎杀,体恤百姓,但凡有被判死刑者,关中一代皆需“五奏”,从定罪到行刑,必须奏请皇帝陛下本人五次,这是李二陛下亲自下的旨意。(李世民之前是三奏,李世民改为了五奏,以防错杀。)

除此之外,还有九卿会审制,也就是说,如果按律应该判罚死刑的人,案情经过必须要送到长安,经过三法司与吏、户、礼、兵、刑、工各部尚书及通政史九卿联合会审之后,再将案卷送到李二陛下的跟前,由李二陛下来定夺此事了!

李毅一听,顿时就感觉到有戏了,这个案子基本不用自己管了,反正自己就按照《唐律》规定的来判罚,判死刑就好了,接下来交给李二了。

毕竟法律放在那边,你不遵守的话,法律还有威慑力可言吗?但是封建时候的古人,也不是大家所想的那么死板,尤其是中国古代,以儒家仁义治理天下,乃是人治的时候,对于死刑那是慎之又慎,唐朝时候审理死刑就有九卿会审了,还需皇帝陛下裁决,所以说,唐朝的民事犯罪里,起码在贞观年间,很少有被错杀的百姓,甚至于有好几年全国上下无一人被判死罪,就是这个道理了。

法律是死的,人情是活的,而至于这个老农最后的命运如何,想想李二的为人吧!

李毅放下心来便不再过问了,不过想到了一个问题之后,就忍不住问魏征了:

老师,有一点学生不明白,为何老师您当初在编纂《唐律》的时候,要裁定斗殴时,后动手者杀人死罪呢?我知道斗殴的时候,情况会复杂,但是您可以裁定多种情况,比如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如同被抢劫,入室等情况下一样为了自我防卫杀死对方而无罪的条件吗!

魏征看了李毅一眼,忍不住抬手敲了一下李毅的脑袋瓜子,就呵斥了:天真!

李毅被敲了一下,虽说很委屈,但也还是眼巴巴的等着魏征解释,他不觉得自己比古人聪明,很多时候古人做事情定规矩是有他们的道理的,魏征虽在《唐律》中裁定,斗殴时后动手者杀人依然死罪的规矩,还另外设置了九卿会审,进行详尽的案情审核,这就是魏征的智慧。

但为何不直接设置明白,限定条件下可以判罚无罪呢?李毅不明白的是这一点。

魏征敲了一下李毅之后,就继续说了:

你光考虑到这个案件中的杀人者很有可能是无辜蒙受此灾难的,光凭个案便想着更改“杀人者偿命”这一条铁律,你却可曾想过,若是我直接在《唐律》中真按你所说,在面临危险的时候后动手者杀人者无罪这一条,这世间该有多少无辜人命被杀啊!若我与你有仇,我便可以利用这条刑律,故意激你,诱导你与我斗殴,让你先动手,甚至让你拿了刀子,我再反过来杀了你,回头对簿公堂之时,我装作可怜,父母官便会以为我才是真的受害者,又有谁有知道我是设了陷阱诱杀了你呢?我故意为之杀了人,却又利用律法逃脱了本该有的惩处,父母官甚至无需详尽的调查了解便可凭此律法放了我,这便是殿下想看到的吗?

魏征说完,看着李毅哑口无言的样子,便意味深长的说了:

老夫之所以没有在《唐律》中加入你所说的那一条,而是设置九卿会审,便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有《唐律》在,有些人便不敢用这样的法律漏洞来设计杀人,因为就算他们这么杀了,最后还是要被判死刑,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若是真的有冤屈,情况也确实危及到不杀人自己便会死的程度,便可九卿会审,连同五奏,老夫相信此种情况下被误判死刑的人将会少之又少!

殿下,老夫作为你的老师,今日便想教你治理天下的第一堂课,还请殿下谨记!

李毅神情肃穆的望向魏征,随后拱手行礼,恭敬的说道:请,老师赐教。

魏征踱步说道:

“为何要设置法,因为他是一把尺,殿下既然为官,掌握裁定大权,便不可以凭借个人爱憎喜怒来取舍罪行的轻重,你因为怜悯他,便不顾他所犯下之罪是否真的冤屈便未他推脱,你厌恶他,就不管他的罪行微小甚至是冤枉的,便要判其重罪,殿下,法无定科,任情以轻重;人有执论,疑之以阿伪。故受罚者无所控告,当官者莫敢正言,这天下没了公平,便要乱了。”

“陛下信任老夫,让老夫去编纂《唐律疏议》,就如同让老夫去编织一张网,去抓那些有罪之人,老夫可以将这网编织的洗漱些,让如同流水一样的善良百姓们从网中而过,而却不能在这网上留一个大窟窿,在这网中跑掉任何一个漏网之鱼。老夫编纂的《唐律疏议》宁可严明一些,宽泛一些,却绝对不可有任何一个漏洞,殿下还请牢记,有漏洞的律法,就如同没有律法一般。但若光是严明,宽泛,便会如同秦律一般,苛政酷法,百姓必将苦不堪言,正因如此,为君者,该以仁义治天下,以德礼明是非。”

魏征说完,拱手对着李毅作揖道:“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还请殿下,细细思量。治理天下,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所考虑的应是天下人,而非一人尔!”

李毅此时对于魏征的崇拜已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感觉自己在魏征面前就是一个弟弟,魏征说的一点没错,自己确实太过天真,思想太过简单,处理政务,也确实太过情绪化了。

魏征的一番道理说下来,李毅也终于算是明白了李二为何被魏征喷的体无完肤,天天濒临驾崩的情况下,还能容忍魏征天天在自己面前晃悠,而且一晃就是十六年的原因所在,也真正的明白了历史上,在魏征去世之后李二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魏征没,朕亡一镜矣!

魏征,当之无愧的千古名臣。人镜魏征,绝非虚名啊。

第八百八十三章 人言可畏

有魏征大佬开口安排,那就没啥好担心的了,李毅接下来所需要做的就是多方查证案情,梳理死者和杀了人的老农民之间是否有所联系,两者可否存在仇杀的情况抑或是其他的隐情。另外,就是要安排人去死者的家乡调查一下死者生前的为人底细等等,虽说一个人的过往不能定性一个人的善与恶,但却总归是有参考价值的,起码你能知道他是恶事做得多还是好事做得多对不对?

这些调查自然都是要耗费时间的,而因为是事关人命的命案,关系到的不仅仅是死者,也关乎到老农民最终在九卿会审和五奏的环节下能否被赦免死罪,所以李毅对于案件是极其上心的。

其实不仅仅是李毅上心,洛阳城百姓们对此也非常的在意,毕竟是杀人案,而且还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当街杀人的案件,大家茶余饭后拿出来聊一聊也是很应该的事情。

这里就要提及一下有关于舆论这种东西了。

从古至今百姓都是盲目的,稍加引导便能将百姓们朝着想要的方向引导过去,也正因为如此,国家集体掌控官方喉舌是极为有必要的事情,个人或单位或许有可能会自己作死不想为自己好了,但是没有哪一个国家集体是想着赶紧作死不想好的。总体而言,这件事情有利有弊但是大方向目前来说终归是利大于弊。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流言止于智者”,古人的智慧确实让人敬佩,很多事情一语中的,但这事情上毕竟智者还是少数,大多数的人还是平凡人而已。

正因为平凡人占据着多数,所以在世间上,才有了“曾参杀人”的故事,更有了“流言可畏、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的民谚。这也是为什么从古至今都不允许民众无故聚集闹事的原因所在,因为很多情况下,聚集起来的民众极容易受到误导,做出不正确的举动,例如大家耳熟能详的抵制日货打砸抢,一说起抵制日货,就上街砸日本车,砸日本品牌店,说句不好听的,砸烂了这些东西日本人有半点影响?最后买单的不还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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