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王权 第606节
“雷文……”
“雷文……!”
有什么东西在摇晃自己。
雷文渐渐找回了身体的控制权。
他睁开眼睛,一缕阳光刺入眼眸。
……
第410章 新生
景象慢慢清晰。
没有人在摇晃,没有人在说话,映入雷文眼帘的是一缕晨曦。
尘埃在清晨的空气中静静漂浮,光明之主的塑像无悲无喜地垂下目光。
这里是雄鹰镇的教堂。
手指在身下长椅上摩挲,陈旧却干燥的木料带着让人安心的触感。
雷文的目光在教堂内逡巡。
石质的栏杆,木质的宣讲台,这一切都是那么让人熟悉,恍然间却又有一种疏离。
10年。
一切都和10年前,雷文第一次踏入这里时一模一样,宣讲台上还残留着刚刚清洁过的水迹。
忽然生出一股冲动,雷文将目光投在侧边门扉上,期待着熟悉身影的出现。
然而门扉就是静静关着。
失落伴随着莫名的轻松,让雷文闭上眼睛,长长舒了口气。
噹……噹……噹……
钟声敲响,惊动了教堂檐上白鸽,扑哒哒飞起一片。
“雷文。”
熟悉的声音从身后响起,雷文起身,扶着长椅椅背转过,整个人忽然愣住。
金色长发,蓝宝石般的眸子,只是站在那里,便仿佛所有光线都在向她身上汇聚。
是拉克丝。
她的穿着和审判当日别无二致,相比于8年前两人分开时,少了几分青涩,多出了一些世情磨砺后的成熟。
还有几许让人心疼的单薄。
将从耳后逃逸出的秀发收拢,拉克丝道:
“雷文,我要死了。”
瞳孔骤然一缩,雷文知道自己仍处在梦境:
“哦,所以呢?”
说出一句毫不在乎的话,但雷文的表现却并不轻松。
他看着拉克丝,想要找到一点破绽,但却又找不到半点支撑自己观点的证据。
膝盖微微有些抖动,只有靠着青筋暴起的手掌支撑身体。
喉头耸动,他想说点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没什么,这些年,我也学会了该如何一个人生活。”拉克丝洒脱笑着,可眼中却并无笑意:
“毕竟,无论多么沉重的誓言,都会有被放弃的一天。”
雷文听出了拉克丝的埋怨:“当初……”
他想要解释,可却说不出口。
错早已犯下,伤害已经造成,解释再多,也没有任何意义。
“你的时间不多,我也所剩无几。”大方地走到雷文身侧不远处的椅子坐下:“在临死之前,我想给你讲个故事。”
雷文顺势坐下,目光落在拉克丝的肩膀,又聚焦在她白皙的手指上。
拉克丝左手托着右手手背:“8年前,我从雄鹰镇离开,回到了王都自己的家中。”
“有一件事我始终没有告诉你,其实,我在进入教会前,名叫拉克丝·谢泼德。”
雷文眉头微挑,谢泼德家族是从第二王朝传承至今的古老贵族,虽然是宫廷侯爵,但产业在王都根深蒂固,可说是真正意义上的“老钱”。
也对,只有这样的家族,才能供养出拉克丝这种对金钱毫无概念的人来。
“和家族关系不好?”雷文略有关切地问道。
“这倒没有。”拉克丝浅笑着:“我身为女儿,本身就没有家族的继承权,加入光明教会对家族来说不是坏事。”
“只是我7岁就离开家,跟随老师一同修行,和家中只有少量的书信往来,家人对我来说更像是一种概念,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们相处。”
“但那的确是一段很好的经历,我也更能理解,当初你做的决定。”
拉克丝轻轻说着,说着她在王都的日常,每天何时醒来、看些什么书籍、和家人谈起什么话题,又游览了哪些风景。
雷文静静听着,心情渐渐舒缓下来,仿佛那些时光里,他也陪在拉克丝身旁。
“在家里待了大约3个月,我就离开了,现在想想,也是一段很不错的日子。”
“为什么要走?”雷文问道。
“起了点小冲突。”拉克丝抿了抿嘴唇:“父母还是希望我离开教会,过贵族该有的生活。”
“当然,这不是主因,如果我想,没人能逼迫我。”
“我真正离开的原因,是因为找到了黄金树涎的线索,所以必须要去精灵帝国一趟。”
拉克丝的目光温柔,雷文却心头一坠,感觉到了一种沉甸甸的压力。
黄金树涎,是生命树汁液中的精品,只有那棵精灵一族核心的世界之树才能诞育,效力也远超普通的生命树汁液。
服下后,最少可以增加150年的自然寿命。
拉克丝还年轻,没有为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就去冒险的理由,那么原因,也就只能有一个。
“你不要多心,不是为了你。”拉克丝微微加快了语气:
“毕竟每个女人,都无法拒绝永葆青春的诱惑。”
雷文心中一笑,敏锐地察觉到了拉克丝话语中的生硬和不自然。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没有学会撒谎。
“精灵帝国早就将自己封闭起来了,远古丛林更是天然的迷阵,没有精灵引路,外人绝无可能进去。”雷文回想起了自己所知的消息:
“你是怎么进去的?”
“我喜欢看书,一些不经意的角落,总是藏着让人惊异的知识。”拉克丝有些得意地笑着:
“远古丛林的天然迷阵,是受其中巨量魔力作用而产生的。”
“我从一本700年前,出使精灵帝国的贵族笔记中,得知了一条远古丛林内魔力分布相对薄弱的通道,所以即便没有精灵引导,也可以进入其中。”
雷文皱眉:“可毕竟已经700了,时过境迁,它真的还存在?”
“总得试试嘛,见到机会就不要放手,这可是你教给我的。”拉克丝竖起食指晃了晃:“路程的确很远,因为我得躲着我父母的搜寻,也得留意教会内部的目光。”
“总之,走了大约1年,我终于见到了远古森林。”
千针丛林,在雷文看来已经是一片原始森林,里面几百年的老树都不少。
但在拉克丝的描述中,与远古森林相比,千针丛林不过是一片小草丛。
那里随意一棵树木都有上千年的历史,树干比城堡都要粗,头冠的阴影投下来,都能覆盖一座村庄。
而那里也生活着许多外界见不到的生物。
比如一种名为“菲尔瑞”的智慧生物,他们皮肤枯黄、巴掌大小,却长着人形,有着自己的语言、自己的文化,把精灵当做神一样崇拜。
平时就生活在那些参天大树上,一条粗壮枝干就是一座村庄,一颗大树就是一个王国。
在治疗了他们受伤的国王后,拉克丝受到了盛情接待,还品尝了他们精心酿制的果子酒。
“那味道很好,虽然不如天使之泪适口,但带着一种自然的清新果味儿,如果你尝了,一定也会喜欢。”
“如果我去,恐怕他们国家一年的积蓄,都会被我一次喝光。”雷文一笑,忽然又皱眉:
“那些家伙那么矮……你去的时候,不是穿着裙子吧?”
“想什么呢!”拉克丝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哭笑不得地道:“谁去森林里还会穿裙子?你当我是童话里傻乎乎的公主吗?”
“再说,是我在讲,你还听不听?”
“听!”雷文拉长了声音:“拉克丝老师,请继续。”
这些菲尔瑞所在,只是远古森林的外围,拉克丝在那附近徘徊了1个多月。
毕竟已经过去了700年。
后来,还是在菲尔瑞王国的帮助下,拉克丝才在一颗大树的树冠顶端,找到了已经变形的、当初那位贵族留下的标记。
婉拒了这些菲尔瑞的挽留,拉克丝踏上了深入远古森林的道路。
没有经过开发的远古森林,带着一种蛮荒的美感。
林间山雾吞吐,仿佛有巨兽藏匿其中;溪水河流清澈见底,潺潺流淌间,河底石头早就被磨得圆润如同鹅卵。
拉克丝只讲述着旅途的美妙,可雷文却知道她隐去了多少细节。
没有去过远古森林,但雷文并不缺乏野外行军的经验。
看似干净的水潭,有可能就含有剧毒;平静的树叶后随时会有毒蛇窜出;落叶之下,更是各种虫蚁藏匿的绝佳地点。
也不知,拉克丝这一路,吃了多少苦。
“……根据笔记中的路线,我走了大约3个月,终于见到了其中描述的标志性地点。”
“我从没有看到过那样的树。”
“远古森林里的树都很高、很大,那棵树不算出挑,但它自己,就长成了一片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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