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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都想租借我 第190节

  北川人的发色大多都偏浅,灰色是最多的发色,其次是黑色至于东神家的纯白以及蔷薇家的血红,可能就只能在本家才能看到了。

  北川的风格很像哥特式,灰白色的天空,蒸汽从黑色的火车烟囱冒出。

  北川因为天气的原因,大部分都是采用铁轨来运输东西,包括人。

  所以在北川,最常见的交通工具就是火车。

  天寒地冻,包裹的像球一样的常乐在人群中特别的显眼,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外地的。

  下了轮船,常乐便朝着约定好的地方赶去。

  这一次北斗没有跟过来,他被常乐派去处理一些事情了,所以现在一切的事都是常乐自己来做。

  因为在月华多了一套房子,所以不得不让北斗去帮忙打理,常乐感觉自己很无奈。

  谁会知道月华因为欢迎他而专门给他修建了一套房子,还是在他快要离开月华时才告诉他。

  匆忙之下,也就只能麻烦北斗了。

  几位大小姐这一次倒是没有胡闹跟过来,离开的时候,冬樱小家伙专门给他挥了挥手,她永远都是那么安静与听话,虽然变得开朗不少,但性格的改变,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当时秋月夫人就在她身边,她也对常乐微笑。

  白星倒是在分别的时候给了常乐不少东西,她似乎很不希望常乐离开,像一个小女孩一样楚楚可怜的看着他,不过她最终还是没有阻止常乐,倒是在码头的时候,她做了一件超出了众人预料的事情,那就是,她在众目睽睽之下,强吻了常乐。

  所以常乐是在诸位大小姐恼怒,白星害羞,还有冬樱若有所思的目光中逃上了船。

  至此,月华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他也将要迎接北川的寒冷生活。

  这一段时间一直在东奔西跑,常乐感觉也有些疲惫,北川的人都很冷漠,似乎天气也影响了他们的性格,见到常乐这个外地人,他们表情冰冷,并没有想要接近的意思。

  很快,常乐来到了约定好的地方,一处码头的小酒馆。

  如果说天海与月华是偏向于现代化的话,那么北川与日轮就是偏向于原始化。

  恶劣的环境阻拦了一切事物的发展。

  所以在北川,茹毛饮血的猎人也是存在的。

  他们的身上穿着黑褐色的皮衣,头发油糟糟的成糊状,眼眸深邃,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息,似乎是汗臭与其他气息的混杂,总之很难闻。

  他们的背后背着两杆猎枪,腰间有火药与钢珠,在酒馆之中,他们大声叫骂,手里端着装满了的麦酒。

  常乐很不喜欢这样的环境,但因为约好的人就在这里,他又不得不过来,毕竟,他不认识路啊。

  这里的人很杂乱,看上去脾气也很暴躁,一副不好惹的样子,但常乐倒是没怎么害怕,毕竟在东神真希手下学的东西可不是白学的,虽然依旧打不赢真希,但和几个普通人交手倒是没什么问题。

  不过,常乐倒是想多了,这些人虽然一副粗犷的长相,但智商可不低,常乐身上的穿着以及气质的流露,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的身份不简单,所以常乐进入了酒馆,除了引起一阵的沉默之外,也没人敢过来挑衅抢劫。

  倒是因为常乐出众的长相,酒馆的老板娘眼神像是狼一样泛着绿光,不过她看了一眼常乐身上的衣服,也没有了接近的想法。

  常乐就这样在众人的目光之中,来到了酒馆的某个角落。

  在那里,有一个单独的小桌子,喝的烂醉如泥的史密斯就趴在桌子上。

  他看到了过来的常乐,显然是深深松了一口气,吐出一口酒气,北川的麦酒度数很低,并不能喝醉人,所以他很快便坐直了身子。

  “你终于来了,常乐…”他有些热泪盈眶。

  “这…史密斯先生,你怎么变成了这样啊?”常乐看了一眼他,他此时和一个乞丐一样。

  “因为答应的事情没有完成,所以不能离开北川,而我在北川又没有什么资产,我又不敢去向他们求助,久而久之,就变成这样了。”史密斯叹了一口气,他们,指的自然是蔷薇家族。

  “可你也可以让人给你送钱过来啊?”

  “实话说吧,我得罪了某个大小姐,所以被她强行囚禁在北川,只要我继续往她那送人,我就要继续被困在这里不能离开,甚至是不能让人来帮助我。”

  常乐古怪的看了他一眼。

  “你得罪的,该不会是…”

  “嗯,是蔷薇家的大小姐——伊芙·蔷薇。”

  ……

  “所以,你就是我答应的送的最后一个人了,希望你一切顺利。”

第二百四十二章 离谱的信息

  伊芙确实不想继承蔷薇家,但她本身就是大族之人,因此拥有力量与权力能够把史密斯囚禁在北川,史密斯这家伙也是真的倒霉。

  夹在蔷薇家与伊芙之间,就必定要得罪一个,结果自然也不是好的。

  这段时间里,他风餐露宿,在这么冰冷的天气之中,要不是蔷薇家给了他一些物资,他可能都要扛不过来了,毕竟,他虽然是在为蔷薇家做事,但蔷薇家也不得不听从伊芙的命令。

  所以史密斯很苦逼,这段时间也一直在盼着常乐的到来。

  所幸常乐也过来了,他没有看错常乐。

  而他,也是史密斯与蔷薇家族约定好的,最后一个人。

  前几个他送过去的租借男友,刚当上执事便被伊芙给迷的失去了所有意志,之前一直高傲,把女人玩弄于鼓掌的他们,在见到了伊芙的第一眼便化身为舔狗,甚至还相互争风吃醋,给他丢了老大的脸,结果自然是被大小姐轰了出来。

  毕竟他们是史密斯送过去的,而蔷薇家也给史密斯做了保证,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

  至于将他们赶出去后,他们有没有再次去应聘执事,那就不是史密斯能管的了。

  史密斯也是有些无语,他这段时间,可算是真正的见识到了伊芙的恐怖能力。

  那种能一瞬间让人失去理智,变成奴隶的可怕能力,实在是让他无法破解。

  不过好在他送去的人并没有太过于沉迷,毕竟他在之前就警告了他们,不然他们也很有可能会像那几个自杀的执事一样,干出什么以血明志的蠢事。

  但就算是这样,当史密斯看到了被轰出来的他们时,他们那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真的,他现在都有些犹豫要不要把常乐送过去了。

  毕竟,伊芙与蔷薇家虽然可怕,但那也只是一个大族,常乐可就不一样了,这家伙就像是一个祸害,就他现在收到的信息,这家伙已经与四个大族的大小姐确定了关系。

  所以常乐更不能得罪。

  然而…

  他们现在终究是在北川,这里是蔷薇的地盘。

  就算常乐身后的实力再强,他等待救援也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

  而他也被困在了北川,现在,也只能让常乐上了。

  毕竟,常乐是他至今为止遇到的,最有天赋的一个人,说不定他就不会受到大小姐的影响呢?

  更何况,以常乐那胆小而又敏感的性格,他去当执事,就一定是当执事,绝对不会做任何超出身份的事情。

  毕竟常乐可是他见过的最有自知之明的人了。

  他也很聪明,他更是比谁都要在乎自己的生命。

  不过良心上还是有些说不过去,他看向常乐。

  “常乐,这一次,我要特别警告你一些东西,你也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忘了,我之前对你的警告,现在也有效。”

  “什么?”常乐看向他,有些疑惑。

  “千万不要爱上大小姐,唯有这一点,你一定要注意。”史密斯严肃开口。

  常乐点头,然后他有些好奇。

  “史密斯先生,那个伊芙大小姐,她真的像那些人所说的那样美得能让人自愿为她去死吗?”

  史密斯面露苦涩。

  “是的,甚至说,可能会更加夸张。”

  “嗯?”常乐闻言愣了一下。

  史密斯继续开口。

  “北川的另外两个大族,玫瑰与郁金香,一直到现在还是相互仇恨状态,他们的大族继承人,从小到大,都恨不得对方立马去死,原因,就是因为他们认为对方可能会抢走他们的伊芙。”

  “这么恐怖啊…”常乐搓了搓手。

  “那我这一次过去,岂不是和送死一样?史密斯先生,你这就有点不厚道了啊…”

  史密斯有些尴尬。

  “我与蔷薇家有约定,所以你们的生命安全是没有问题的,关键就是你们能否抵挡住大小姐的美貌。”

  “怎么感觉她和神一样,这种能力,应该不属于正常人吧?”常乐看向史密斯。

  “其实在北川,伊芙就和女神没什么区别…”史密斯无奈。

  “从她刚出生,便一直以让人难以忘记的长相闻名北川…”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偷偷靠近常乐。

  “甚至是上一任的蔷薇家主,都有传闻爱上了自己的女儿,将她偷偷藏了起来,不允许任何人见面。”

  “对她们自己人也有效?”常乐有些慌了。

  “所以啊,你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看到她的长相。

  ”

  “看到了会如何?”

  “会死。”史密斯严肃开口。

  常乐:“……”

  “史密斯先生,在你手下,我赚不少钱,你帮助了我很多,甚至在刚才之前我还认为能够认识你是一件特别幸运的一件事。”常乐突然开口。

  “那现在呢?”史密斯有些好奇

  “现在啊,现在就是认识你是我这辈子最倒霉的一件事情。”常乐捂住了额头。

  “啊?…”史密斯有些尴尬,他露出了苦笑。

  “但我又不是一个喜欢欠别人人情的性格,所以,我也只能过去了…”常乐无奈。

  “不过在此之前,我还是希望史密斯先生你能将知道的全部告诉我,这样,我也好提前做一些准备。”常乐认真开口。

  史密斯干笑了两声:“这个自然是一定要做的。”

  ……

  接下来,常乐算是真正知道了什么叫做祸国殃城。

  蔷薇家的大小姐,她已经不能用人来称呼了。

  毕竟正常人哪有那么美丽的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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