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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伦文豪 第210节

  “巴克尔疯了?这特么是直接开炮啊!”

  他开始阅读文章正文。

  第一段讲的是销量,

  ——

  报纸和杂志的发行有两种计算方式:

  一、计算最高印刷量;

  二、计算实际销售量。

  但是在通常概念中,报纸和杂志的实际销售量才是真正的发行量,

  比如印刷十万份,卖出了五万份,退回五万份,

  那么,实际发行量是五万份。

  要得出真实的数据,必须去印厂了解印刷量,再去书商处了解“库保量”,这样才能得出实际发行量。

  ——

  这段文字醉翁之意不在酒,

  明面上是普及实际发行量的计算方式,但到底在暗示什么,不用明说。

  更何况后面还有“业内人士”爆料,说某小报的日均销量十万一定造假,因为该报才创办不到十天,有那么大的发行量是不可能的,

  毕竟,诞生于1785年元旦的《泰晤士报》的日销量破十万也就那么几十次而已。

  老师傅打不过小后辈,想想就不可能。

  至于文章中的“某小报”到底到底说的是谁,就差对《镜报》指名道姓了。

  “啧……”

  道尔咋舌,

  “有意思了!”

  他已经接受了自己不如陆时的现实,所以化身乐子人,

  现在他最喜欢的就是火药味。

  他打起精神,继续往后读。

  接下来,《Fake!Fake!Fake!》又批判了两点,

  首先是给报道起名不能太过分,甚至还以童话《睡美人》为例子,取了三个极其荒诞的名字:

  《拿什么来唤醒你啊,我的爱人》;

  《沉睡的少女哎!痴心等待终遇有情郎!》;

  《一根纺针引发悲剧,痴情哥哥披荆斩棘唤醒妹》。

  道尔当场笑喷,

  但因为大病未愈,化作了一连串的咳嗽。

  这时,霍金斯走了进来,将餐盘放到床头柜,给丈夫拍背顺气,说道:“有什么这么好笑的?自己也不知道克制点儿……”

  道尔指了指《每日时报》,

  “就这个。你读读头版的文章,就《睡美人》那一段儿。”

  霍金斯拿起来看了看,

  “噗!”

  她也笑喷了。

  道尔则拿起餐盘,自顾自地吃了一块香肠,含糊地说:“后面的内容如何?”

  霍金斯大致扫了眼,说:“后面也是在批评《镜报》,说内容不真实,就比如谈论女王的爱情史,属于道听图说,而且有违报业不挖掘荣誉人士**的传统。”

  道尔轻笑,

  “怎么?里面指名道姓地说《镜报》了?”

  霍金斯摇摇头,

  “‘某小报’。”

  道尔笑得更开心了,又吃了一口炒鸡蛋,弄得胡子上满是残渣。

  他说:“人家《镜报》也没提女王,只说了‘某公主’嘛~所以说,《每日时报》的指责很没有道理。”

  霍金斯:(ˉ▽ ̄~)切~~

  “这也太虚伪了!”

  说完,她转念一想,好像这辈子接触过的新闻从业者的头头脑脑就没有不虚伪的,

  倒是下面干活的记者、编辑,这些小虾米有很多真诚的人。

  霍金斯不再继续看那篇《Fake!Fake!Fake!》,转而往后翻,

  蓦地,她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有人批评Lu。”

  “噗!咳咳……”

  道尔刚吃了一口面包,呛着了,

  “你说什么?”

  霍金斯说:“似乎是一篇文学批评。”

  她读出了那篇的标题:“《到底是不是所有都适合连载?关于的一些深刻的思考》。”

  道尔的动作停顿了,

  良久,

  “确实,《魔戒》不一定适合连载。”

  霍金斯抬头,

  “为什么?”

  道尔沉思片刻,说道:“我举个例子吧。《福尔摩斯探案集》和《猩红习作》,哪个更适合连载?”

  霍金斯想也不想地回答:“前者!当然是前者!因为是短篇集。”

  道尔严肃地点头,

  “那,《猩红习作》呢?”

  霍金斯沉默。

  “……”

  “……”

  “……”

  房间内一片安静,仿佛落针可闻。

  过了一阵,霍金斯说道:“《猩红习作》刚开始是在1887年的《比顿圣诞年刊》上一次性刊载完的,所以,我无法假设历史。但是考虑到《猩红习作》的结构,或许连载也不是不行。因为分为了两部分,前半部分讲述案件,后半部分则是动机揭秘,可以分开连载。”

  道尔点点头,

  “我再举一个例子,《罗杰疑案》。”

  霍金斯又沉默了,闭目思索,

  这一次的安静持续得比刚才还要长,道尔甚至以为妻子睡着了。

  终于,

  “不适合。《罗杰疑案》不适合连载。”

  霍金斯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道尔说:“没错,因为叙述性诡计。诚然,这种诡计具有无与伦比的开创性,甚至将侦探冒险升级成了真正的推理,但它有一个特点——故弄玄虚。”

  霍金斯纠正:“不叫‘故弄玄虚’,应该叫‘高深莫测’。”

  道尔:“……”

  总感觉妻子爱陆时的作品胜过爱自己的。

  这种感觉超级不爽。

  他压下情绪,继续道:“总而言之,这种层层铺设悬疑的,如果流畅地读下来,会非常爽快。可如果是连载呢?当读者最后读到凶手是中的‘我’的时候,会有什么感觉?”

  霍金斯说:“大概会感觉被耍了。”

  道尔连连点头,

  “没错。很多读者会觉得,《罗杰疑案》前面设计的伏笔太多了,导致作者无法回收,所以用了很不负责的方式来仓促结尾。”

  只是出版方式的不同,就能让一本书的风评天翻地覆?

  霍金斯虽然也是这么想的,但还是有些不信,

  “真的吗?”

  道尔耸肩,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因为名作就是名作,是不朽的。《罗杰疑案》如果连载,会受到诸多质疑,可内容优秀,终究会获得与之相匹配的声望和成就。Lu还是那个创造了叙述性诡计的天才。”

  霍金斯“嗯”了声,

  “但即便如此,《罗杰疑案》仍然不适合连载。可以,但没必要。”

  道尔赞同:“Bingo!”

  霍金斯又问:“那什么适合连载呢?”

  道尔说:“这还用想吗?当然是短篇集或者《基督山伯爵》那一类了。《基督山伯爵》是抱恨复仇的故事,主要情节跌宕起伏,迂回曲折,从中又演化出若干次要情节,小插曲紧凑精彩,却不喧宾夺主……”

  用网络的话说,就是节奏好,每几章一个小**,装逼打脸恰到好处,

  所以也有说法,《基督山伯爵》是那个时代的无脑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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