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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工程兵 第449节

  “轰轰”这回是四发炮弹飞向方阵。

  由于塞琉西士兵站得十分密集,于是每发炮弹射出都能砸倒几个。

  等了一会儿,沈兵又让人推出了两门火炮。

  沈兵这边是十分轻松,但在阿凯夫斯那边看来就是极其恐怖了。

  因为这样两门两门的增加……是否意味着敌人还有许多火炮?

  那塞琉西军队是不是该做些什么改变这种状况?

  否则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是不是要全都死在这里?

  阿夫凯斯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他犹豫了一会儿,就下令道:

  “正前方,进攻!”

  长矛兵齐声“嘿”了一声,然后就举着长矛朝火炮的方向推进。

  这做法是正确的,事实上这恰恰就是火炮的软肋:

  五百米的距离,以方阵缓慢的推进速度大概要十分钟,而十分钟对于火炮而言顶多只能齐射十次,这还没算上炮管过热需要的冷却时间。

  齐射十次能杀死或阻挡多少敌人?

  勃艮弟公国就是想用火炮部队吞并瑞士,结果却被使用超长枪方阵的瑞士给灭国的。

  这种状况直到拿破仑时代才发生改变。

  有个叫格利包佛尔的人对火炮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进,比如用更先进的制造工艺制作火炮、裁短炮管、缩小口径等减轻火炮重量,于是就有了格利包佛尔体系的野战炮。

  这其中还有一个关键的改良就是使用预制发射管。

  所谓的预制发射管,就是制出比炮管更小、更短的发射管,这些发射管事先装好火药和炮弹。

  发射时只需在炮管后方将整个发射管装入就可以。

  这使火炮短时间内就可以发射大量炮弹给敌方目标杀伤。

  接着又有“炮骑兵”这个兵种,就是骑着马拖着火炮机动,迅速打几炮之后就转移,于是火炮就成为拿破仑征服世界的利器。

  此时沈兵手里的火炮并未到这程度,于是只能发射两发炮弹后便马上转移。

  但这并不影响秦军牵制塞琉西军。

  因为火炮只是由几匹马往后拖了一段距离就再次停下,接着又是装弹、瞄准……

  阿凯夫斯绝望的发现在敌人这样的战术下,塞琉西步兵就只有挨打的份,因为他们始终追不上敌人更打不到敌人。

  迟疑了下,塞琉西就咬牙下令道:

  “第一、第二骑兵队,目标前方,进攻!”

  塞琉西每个初级方阵有一个骑兵队,一个骑兵队有一千人。

  阿凯夫斯不得不用骑兵进攻,此时也只有骑兵才有可能追上那个烦人且恐怖的武器。

  当然,阿凯夫斯并不寄希望这两只骑兵队能摧毁这个恐怖的武器。

  但只要骑兵能拖住它使其无法转移,只要几分钟……那么就成功了。

  因为紧接着,长矛兵就会将枪盾推到这武器前,那时就没什么人能阻挡他们摧毁它了。

  事实上,那时塞琉西军队还能缴获这种武器。

  于是,两支骑兵队一左一右的从侧翼出列,接着举着长枪加速朝前冲去……塞琉西骑兵的长枪刺在敌人身上后不收回,因为若要收回的话其后座力会将骑手反撞下马。

  这些长枪通常是一次攻击留在敌人身上,接着再拔出配剑作战。

  然而,这一次他们根本就没有拔出配剑的机会。

  还没等他们来得及上前,就有两支重骑兵斜着插入他们的队伍……

第五百零三章 骑战

  血肉横飞惨叫四起。

  塞琉西骑兵第一时间就遭到蒲类军重骑的毁灭性打击。

  应该说塞琉西骑兵的数量虽少但素质还是不错的。

  其原因是塞琉西帝国保持着亚历山大时期的传统,由贵族子弟任骑兵。

  这与游牧民族大不相同。

  究其原因,是欧洲养马成本较高、练习骑战难度较大,普通百姓没有学习骑马并以骑兵形式作战的条件。

  而游牧民族平时的生活就是骑马放牧,普通百姓都是无马不欢,于是骑兵就成为标配。

  由于塞琉西骑兵多为贵族子弟,所以自小受教育并进行严格统一的骑战训练,于是作战素质自然是可圈可点。

  这有些像秦国的骑军……秦国的骑军虽然不全是贵族子弟,但因为养马成本较高于是骑兵都是从步兵中优选出来的精锐。

  若不比游牧民族擅长的骑射,秦骑、塞琉西骑只怕不比游牧民族差。

  问题就在于,此时的蒲类军重骑用的不只是骑术高超的游牧民族,还结合了秦国的重甲和兵器……

  沈兵给重骑装备的都是给车兵驭手所配的盔甲。

  如之前所言,因为车兵驭手是一乘车的灵魂,且其在战时无法格挡甚至无法躲闪,所以极其危险。

  因此他的盔甲是秦军最完善的,除了有盔甲外还有披膊、护腿,要害处还加了马蹄形锁扣加厚。

  马匹前端也同样加上护甲。

  最重要的,其实还是这些重甲骑兵有马鞍、马镫。

  这使他们更稳定,再加上质量大,于是就能在骑兵对冲中占据了绝对优势。

  就像此时一样,塞琉西骑兵挺起长枪冲向秦骑……他们必须很小心的掌握挺刺的力道。

  因为若力道太大其产生的反作用力会将自己撞下马,而在骑战中被撞下马几乎就意味着死亡。

  因此塞琉西骑兵通常更适合对付敌人步兵,这一方面是因为步兵速度不快不会像骑兵对冲一样产生巨大的反作用力,另一方面则是步兵在低而骑手在高处,扎中步兵后沿着长枪传来的反作用力是斜向上的会被分解掉一部份。

  骑兵对冲就不一样了,其产生的反作用力往往是步兵的几倍,这不是他们所能承受的。

  因此塞琉西骑兵在与骑兵对战时通常会将长枪当作标枪掷向目标,然后抽出长剑对劈。

  这的确有杀伤力,尤其塞琉西骑兵掷标枪是常态训练,他们甚至能做到掷出标枪杀死目标,然后策马飞驰而上将扎在尸体上的标枪重新捡回来。

  然而此时蒲类军重骑却是突然从侧翼斜插至他们的队伍,这使塞琉西骑军一阵手忙脚乱只有少数几队人来得及掷出长枪。

  接着……两军交汇就是一边倒的局面:塞琉西骑兵要么是被秦骑劈下马的,要么就是被撞下马的。

  只一眨眼的功夫塞琉西骑兵就只剩下一半还在马上了。

  接着秦军轻骑也发起了进攻。

  用的就是典型的匈奴转圈战术,张弓搭箭,策马靠近敌军时便借着马力将箭矢射入敌阵内。

  一圈一圈如此循环,于是箭矢便源源不断的射向塞琉西军。

  阿凯夫斯那一刻都被打懵了。

  因为他发现这些“野蛮人”的骑射居然又远又准。

  说远,是因为“野蛮人”居然是以方阵中的弓弩手为目标的。

  阿凯夫斯不是头一回与游牧民族作战了,但骑射能远远的跨过方阵在标枪的射程之外打击到其内部的弓箭兵却从未见过。

  这其实也是马其顿方阵的厉害之处……

  亚历山大当初以五万大军东征灭了波斯帝国不是没有原因的,其兵力配置是以重装超长枪手为核心再一层层互相掩护彼此协同于是达到最佳的防御及攻击力,尤其是针对游牧民族的骑射。

  比如重装超长枪手就是重盔、重甲,一手持盾一手握超长枪。

  这身装备很考验步兵的体力,所以通常都是要身强力壮且营养充足的士兵才能担任。

  其好处就是防御及攻击兼顾:

  超长枪组成的矛墙几乎不需要担心骑兵冲击的问题,于是骑兵只能隔远了射箭。

  但超长枪兵只需举起盾彼此掩护,箭矢就很难伤到他们。

  因此长枪方阵对骑兵而言就是啃不动的石头。

  若骑兵想靠近一些用箭矢杀伤方阵内的弓箭手……弓箭手是不着护甲不持盾,极易被射杀。

  这时分布在方阵两侧的辅助兵就会上前用标枪杀伤骑兵。

  辅助兵通常为了机动性而不着护甲,但盾会更大些以保护自己不被弓箭所伤,他们左手持盾,盾上挂着几枚标枪,突然抢出阵前朝敌人投掷标枪。

  标枪对骑兵的杀伤就不用说了,其不论投中骑手还是马匹都能使目标失去战斗力。

  且训练有素的标枪手射程也不弱,能投出50米。

  也就是说,标枪手能将敌人骑兵逼退至方阵50米之外。

  于是,敌骑弓箭的打击目标就只能是超长枪兵而无法威胁到阵中的弓箭手。

  但因为塞琉西弓箭手是立于地面且使用射程较远的长弓,于是阵中的弓箭手却能打击到方阵外的敌人。

  于是就形成“我能打得敌人而敌人打不到我”的优势。

  这是亚历山大东征能以少胜多也是塞琉西能数次击败安息让其俯首称臣的原因之一。

  但此时情况却完全出乎阿凯夫斯意料之外。

  “野蛮人”的箭矢轻松的越过超长枪方阵,带着一阵“嗖嗖”之声落入塞琉西弓箭手方阵中……这些弓箭手也是排着密集队形又不着护甲,当下就一声声惨叫不绝于耳,弓箭手一排接着一排的中箭倒地。

  “这是怎么回事?”阿凯夫斯大叫:“我们的标枪呢?他们怎么让敌人靠这么近!”

  部下看了下就回答:

  “将军!我们的标枪手正在驱赶他们!”

  “但我认为并不是标枪的问题,而是敌人的弓箭……他们射得很远!”

  阿凯夫斯往方阵外的一批批跑过的敌人望去,发现部下说的是对的,敌人骑兵在标枪的射程之外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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