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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被绑票,解锁华娱第一狠人 第67节

  他一栋楼一栋楼的爬楼梯,不仅以肉眼观察细节,他还使用了专业设备辅助侦查。

  也即是照射显现指纹、血迹的蓝光手电,以及显影试剂。

  哪弄的?拍《无证之罪》时搞的,这就是身为编剧、导演的好处了。

  为图真实嘛,找顾问嘛,买真家伙当道具嘛,花的是拍摄预算嘛。

  最后以权谋私,成他的了。

  反正这类东西就是个检测指纹、血迹的,不属于管制品。

  而检测时楼道如果光线太亮也不怕,他有准备雨伞,打开挡光后活儿还是能干。

  一番寻找,终于在三栋四零一室,有了发现。

  木门上,赫然留下了几个血指纹残留。

  凡是肉眼看不到,但显影却能显现的,本身就说明问题,这证明手上的血迹清理过,但清理的不到位,仅仅是正常视觉上的干净。

  当然,存在杀鱼杀鸡之后擦手的可能性,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的可能性。

  而以秦大野的经验来看,这血指纹的痕迹新旧不同,最长的也就一周左右吧。

  这一周里经常杀鸡杀鱼?倒是不奇怪。

  反而假设是杀人的话,频率过于频繁了,除非是……碎尸。

  并且处理手法非常的粗糙,碎尸还没抛干净,时不时的就处理一些,凶手还很不讲卫生。

  疑点似乎降低了。

  但秦大野没放弃,他凑近门缝,拉下口罩,使劲儿的嗅了嗅……啥也没闻到。

  跟着秦大野从包里翻出听诊器,把听诊头儿贴在了门上。

  屋里有人,在说话。

  “这玩意儿中不中用啊?”

  “管用嘞很!药铺子卖嘞能是假嘞?”

  “噫~~药铺子也有冒牌货。”

  “那恁说咋弄?直接攮死他不白忙活了!”

  秦大野:攮死?谁杀鸡用攮的?

  “俺说嘞是加个保险,能灌酒就多灌点,他不喝,春灵儿啊,恁就叫他日。

  完事儿俺跟常平从里屋出来,他连裤衩都冇穿,几闷棍夯翻!”

  “哥,他叫唤嘞?动静恁大咋弄?”

  “这样,春灵儿,你搂住他脑瓜子死劲儿亲,别叫他张嘴嚎,保准冇声儿!”

  秦大野纳闷:春灵儿?这是找错屋了?

  不过这屋也是一帮坏种,这是要搞哪个倒霉蛋啊?

  这时一个女人的声音出现了:“那秦大野要是挣开呢,用嘴堵不住的,嘎。”

  嚯~是要搞我这个倒霉蛋啊……

  得,真找对了!

  不过这声音……所以她不叫李莎莎,她叫李春灵?

  “恁不会用手捂他嘴啊!”

  “哥,俺寻思嘞,春灵儿,你叫他舔盘子底儿,到时候给俺们递暗号,腿一夹,他屁都崩不出!”

  “呸!他要是咬我呢!”

  “那就这样,恁叫这龟孙儿老汉推车,俺们从后头勒住龟孙儿脖梗子……”

  秦大野:恁才是龟孙儿!恁全家都是龟孙儿!狗日嘞,给爷备嘞花样还怪全乎!

  “中,就恁弄!能灌酒灌酒,灌不成就来硬的!”

  “中……恁说,汪霏得趁多少钱?”

  “少说几个亿!这回可发大财嘞!”

  “要不咋说得盯新闻嘞,冇看《实话·实说》,咱就奔山西去嘞。”

  “常银哥,还是你聪明嘎,光抢出台的能挣几个钱,反正也跟绑票差不多,弄就弄个最肥的,嘎。”

  呦呵,还是想绑架我啊,然后用我把汪霏钓出来是吧。

  顶风作案,该说你们有胆量呢,还是蠢呢。

  可接下来的对话,让秦大野再没调侃的心思。

  一瞬间,秦大野全盛时期的杀意被勾出来了!根本压不住!

  就听……

  “可中!汪霏嘞钱就是咱嘞钱!

  不光钱,春灵儿啊,打胎伤身子,咱得补补,回头生个胖小子。

  大明星身子骨养嘞好,那俩腰子我给你爆炒喽。

  对了,要不把养人袋也炖嘞,那玩意儿大补!”

  卧槽尼玛!瘪犊子竟然还想吃了!?

  秦大野脑瓜子激灵一下:想起来了,老子知道这帮杂碎是谁了!

第72章 何需再忍?

  李春灵?常平?常银?

  名字他都不熟,没啥印象了,毕竟都没啥特色。

  但是提到吃腰子,那他可忘不了。

  没别的,未来可是自媒体时代,什么样的爆料没有。

  而罪案类视频在未来也是个热门赛道,秦大野就曾经刷到个类似恶魔排行榜的视频。

  其中全是令人发指的极恶罪犯,而最变态的,就是一对恶魔兄弟!

  这么说吧,邓立刚那种罪大恶极的,还能拍成电视剧,但这对兄弟干的事,国内绝对没有人敢拍!拍了也不能放!

  因为光是听听细节,联想丰富点的都得吐!

  尽管秦大野在西大见识过更变态的,规模更庞大的,但这兄弟俩干的事也属于知道了就忘不了的。

  而这对兄弟的同伙还不少,都是女的,这李春灵就是其中一个。

  至于怎么发展的,其实跟秦大野被绑票时差不多,只不过是恶魔兄弟主动要求纳投名状,要么一块杀人,要么先弄死你!

  之后,再利用这帮女的去弄来其他坐台的,继续杀。

  据说有一个女的受不了报案了,有的女的则没敢声张,唯独一个干的很投入,应该就是这个李春灵了吧。

  可惜的是,这帮狗日的死刑时竟然是注射药物,太便宜他们了!

  不过现在敢打老子的主意,还踏马的想吃了菲姐……

  不,不止,他们能浪费我的腰子么?那不也得炒两大盘,咱腰子大。

  收了听诊器,秦大野转身就走。

  没必要多听了,抓紧时间想辙,抓紧时间行动!

  毕竟已经有了残缺血指纹,说明他们很可能已经在这屋里杀过人了!

  今天有我抻着,他们不会有新的目标,但时间长了就未必了。

  因为没记错的话,报道中这对恶魔兄弟上了A通之后,在流窜跑路的时候依旧没有停止作案,嚣张的很!

  他们跟邓立刚团伙可不一样,邓立刚那帮人很有计划,知道改名换姓另起炉灶,至少是有脑子的。

  这兄弟俩在手法细节上就差很多了,跟高智商犯罪根本不搭边。

  之所以能捋捋得手,纯粹是谋害的目标相对特殊,失踪了也没人注意,这点倒是和邓立刚团伙一样。

  秦大野是反对受害者有罪论的,但某些行业确实属于高危职业,因为下手容易,事后还不容易查到线索。

  ……

  打车,回学校。

  路上秦大野思索着,这事怎么处理好。

  交给警方处理当然是最稳妥的,但是……没意思,不痛快,我没这个能力么?

  那么自己动手肯定是有后果的,再出手就是第三次了,而且这次可不是用枪,得露露真本事,那就一定会被警方盯上,成为……治安关注对象。

  对,就是需要纳入视线管理的特殊技能人员。

  这还是轻的,重的……为啥你总碰上这些事儿呢?很可疑!

  所以貌似不应该掺和进去才是明智的。

  可事实是这样么?错了,大错特错!

  首先哥们儿重生后的第一次出手,就已经杀了四个了,第二次出手则成为热点,再后来第一次又被曝光,成为热点中的热点。

  现在别说警方,社会各界都知道咱干过什么事,早就拿放大镜盯着我了。

  所以咱已经挂上人设了,不管立不立,也被贴上了标签。

  只不过,老子不介意这种标签。

  其二,碰上事儿又搞事儿的好处,太多了,他已经成为既得利益者,吃到甜头了。

  别的不说,干这行的谁不知道宣发的重要性,那得大把真金白银砸进去才能有效果,很多时候所谓的拍摄成本,有一半都用来搞宣发了。

  可到他这呢,零,可实际效果却比砸钱还好!

  而且不说宣传作品,演艺圈从业者为了博个关注度,那玩的手段可谓花样百出,无所不用其极,到他这儿呢,简单粗暴的就成了焦点中心。

  第三,说完了好处说坏处,也就是被各方人士用放大镜观察。

  那问题来了,哪个公众人物不是这样?没事没节操的娱记还给你编点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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