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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夫郎 第126节

对于三柳村的人而言,黎荞让利,只拿半成的盈利,而且进红薯作坊的人变多,那他们挣的银子就变多了。

但对于朱家村和其他村子而言,这不是挣的银子变多,这是挣的银子从零到有!

去年其他村子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三柳村的人做粉条,今年不用眼睁睁看着了,今年他们可以加入进去了!

三柳村、朱家村、县城的红薯作坊已经开始修建了。

江知县制定好的各种计划,也在稳步推行中。

县城红薯作坊虽然大,但也不可能把其他村子的人都喊去,每个村子的名额是有限的。

江知县扒拉了一下各村的青壮年,大的村子给的名额多,小的村子给的名额少。

至于每个名额的具体人选,全部抽签决定。

江知县把粉条当做他升官的跳板,他不允许这块跳板出现纰漏,所以,哪怕是抽签这种事,他也亲自过问,免得出现不和谐的事情。

在江知县密切的关注下,下面村子里的人不敢搞小动作。

名额选定之后,三个红薯作坊建好,时间来到了夏末。

天气依旧炎热,气温并没有下降,读书对黎荞而言依旧是个辛苦活儿。

但如今黎荞不喊苦了。

虽然江知县说他的名字会出现在圣上跟前,虽然他觉得七万两银子不至于引起府、省两级官员的注意,但是,他不习惯把自己的安危交给旁人。

自己的安危,自己的家,当然靠他自己。

所以,不管是读书还是修炼异能,他都比从前刻苦了许多,不会再因为天热而分心,该读书读书,该修炼修炼。

之前是他懈怠了,穿越之后变得懒散了。

这是不应该的。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话可真没错。其实,和上辈子比起来,现在能坐在自家宽敞的书房里读书,真的挺幸福的。

在这种比较中,黎荞又找到了读书的乐趣。

碰到不理解的不懂的,就记下来,每五日去找庄文一次,让庄文给他解惑。

庄文满腹经纶,博览群书,对各种典故信手拈来,还讲的简单明了,他对庄文这个夫子可太满意了。

庄文自打入了县学读书,比从前更为刻苦。

因为在县学读书的秀才都要参加岁考,岁考不合格,那他就保不住廪生这个身份了。

他看重的自然不是廪生所能拿到的粮食和银子,他看重的是这份荣耀。

况且,因为县学的名额有限,岁考连续不合格的,十年内考不上举人的,那就不能待在县学读书了,得给新考中的秀才腾地方。

庄文不想被赶出县学,自然很是努力。

黎荞脑袋瓜聪明,观点新颖,他爱和黎荞探讨学问。

探讨学问之余,他还会说起县学的一些事儿,甚至还会说一些八卦。

比如说县学的最高负责人是白教谕,白教谕的大儿子白柚是位寡夫郎,白柚与白教谕关系不和,有一次竟是气得白教谕在讲课途中抛下一众秀才回家解决家事。

当然,除了八卦,还有正事。

村子里一些人家想在村子里办私塾,他爹让他寻合适的秀才,他其实早就寻好了。

但是,怕村子里的人反悔,所以他就说还没选好。

但是,看村子里如今的架势,过了这个冬天,那些想要办私塾的人家绝对不会反悔了。

今年冬日挣一波大的,那明年更不心疼束脩了。

不过,他最关切的还是黎荞何时来县城读书。

之前按照黎荞的计划,要在秋收时读完三史三传,现在距离秋收没多久了,黎荞也的确将这几本书读的差不多了。

那黎荞该来县城读书了吧?

“文哥,再看看吧,家里日子太好,我舍不得。”

每每庄文问起,黎荞便这般道。

按照他之前的计划,他的确是想去县城读书的,他需要夫子。

但现在,他犹豫了。

红薯大丰收,全县农人为了粉条而亢奋,全县人都知道他会挣不少钱。

这种情况下,他不想去县城读书了,他放心不下家里人。

不过,他还是在县城买了院子,县城距离三柳村太远,他要经常在这两地往返,自从那一次他单独留宿在庄文家后,他每次来县城都是和陶竹一起。

所以,在县城买个院子,那他和陶竹也能有个落脚的地方。

万一哪天没来得及回村,那也能待在自己的地盘。

这一处院子是王掌柜推荐的,很大,有八间房屋,有水井,也能放置牛车,若哪天他来县城读书,那陶竹可以在院子里做点心供应望月楼。

买了这么一处院落之后,自然要装修一下,前主人只留下了一个空院子,想住进去的话,得买家具。

而且,随着红薯快要成熟和外地商贩的到来,平城房价上涨了一些。

平城的粉条生意很明显是长期生意,天南海北的商贩都会来。一些富人贵人也经常来平城尝美食,这两类人都有买房子的需求,于是平城房价就上涨了。

黎荞买的这处院子不临街,搁以前一百两出头就能拿下,现在却是花了一百五十两。

再加上家具,最后一共花了差不多二百两。

好在他现在不差钱,这个钱能拿得出来。

陶竹很高兴,在村子里盖了大房子之后,他和黎荞在县城也有家了。

出于新奇,县城房子装修好了之后,他还特意拉着黎荞住了一晚。

这种感觉对他而言很奇妙,他之前可没有过这种体验,以前每次和黎荞来县城,都是当天就回村了。

现在和黎荞住在县城,这感觉太新鲜了。

黎荞没想到陶竹能为这事高兴,看陶竹在各个房间转来转去,一双水眸转个不停,便忍不住从书房出来了。

“是我影响到你读书了么?”陶竹立马问。

“没有,我也想逛一逛,这也是咱们的家。”黎荞走到他跟前,牵住了他的手。

十指相扣,陶竹笑了一下:“有一种不真实感。”

他竟然也是县城有房的人了。

“这才哪儿到哪儿,将来咱们在府城也会有房子。我加把劲,一定考上举人。”

举人就有做官的资格了,与普通小百姓有了本质上的不同,所以举人能被称作老爷。

虽然小官依旧会被人宰割,但做举人总比当普通小百姓强。

“你不要有太大压力。”

陶竹瞧着黎荞,忍不住用没被黎荞牵着的手抱住了黎荞的腰,他眸子里盛着担忧。

他看的出来,最近这人比从前刻苦,每次他去书房送汤汤水水时,这人会下意识的抬抬手臂,晃晃脑袋,用这种动作来缓解身子的疲累。

这说明在他去书房前这人一直在读书。

是那笔巨额银子给这人压力了。

本以为越有钱越好,可谁知道会是这样。

“压力是有一些,但压力也是动力。”黎荞看着陶竹遮掩不住的担忧,便笑着低头亲了亲他的唇。

“眼下这个局面,咱们不能决定什么,咱们只能跟着全县一起往前走,所以,不要纠结这个,咱们走一步看一步。”

全县农人对挣银子的渴望。

江知县对政绩的势在必得。

这都不是他能喊停的。

他现在能做主的,便是他的刻苦。

况且,才七万两银子,真不至于入了大官的眼睛。

“早知道这样,我宁愿你没做出粉条。”陶竹咬着唇,轻声道。

这话很自私。

但他现在的确有点怕。

黎荞闻言,低头又亲了亲他的唇,眸底藏着心疼和愧疚。

他现在异能二级,以他此时的战力,撂倒上百人不算什么。

但他现在还没做好告诉陶竹的准备……

无法与陶竹的眸子对视,他干脆将陶竹抱在了怀里:“过一天算一天,只要咱们俩在一起,那就很好。”

陶竹:“……”

他牙齿几乎要将唇咬出血来。

明明这人的出发点是好的,结果现在竟成了这般局势。

但他很快又笑了起来,是,只要能和这人在一起,那就不是最糟糕的。

他重重的嗯了一声:“只要与你在一起,那我就不怕。”

“竹哥儿真勇敢。”

黎荞笑着夸赞,抱紧了他。

今日的忐忑,来自于他实力不够,今后要更努力啊。

在黎荞一日一日的刻苦读书和修炼中,日子飞快的溜走,一场雨落了之后,气温下降了。

在全县农人的盼望中,红薯终于可以收获了。

早就建好的三个红薯作坊,三柳村、朱家村、县城,这三个红薯作坊开工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咳,又是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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