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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田的古代生活 第317节

  没想到的是,汉子也是个下人,还是诚意伯府的下人。

  □作者闲话:希望大家都用网页购买,江湖万分感谢哈……小声逼逼两句:听说网站

  以网页购买为基准,江湖想让丁田跟白泽高高的挂在榜上……

第三百九十四章 有熟人,好办事

  怎么也离不开这下人圈子。

  陈梅自负有容貌又读书识字,才华还是有那么一点的,就是时运不济,所以她从打精神,另起鼓,终于,傍上了当家老爷。

  谁知道还没正式当上姨娘,就被夫人连人带卖身契,送来给三小姐当陪嫁了。

  全府的人都知道,三小姐是高嫁不假,可是嫁的人,是个废人,恐怕要守一辈子的活寡了

  她疯了才会跟着陪嫁过去啊?

  可是没办法,她不得不陪嫁。

  又有人跟她说了丁田的事情,说实话,陈梅心里是羡慕嫉妒恨啊。

  羡慕丁田的官运亨通,不止是当官,还救驾……有爵位在身,惠及三代子孙。

  嫉妒的是,丁田这么好命,而自己呢?

  被押送的士兵随意玩弄,到了地方,要不是她机灵,恐怕就要被婆母卖了;在那里摸爬滚打,不知道跟了几个男人,才有幸被人看中买走。

  在边境那种地方,随时都有人死去,也随时都有敌人打过来,混乱的一塌糊涂。

  高家的人死的死,疯的疯,还有自杀的,在战斗中消失的……最后,只有她一个人,得以存活。

  哦,还有高家的大公子,那个她名义上的丈夫,瞎了一只眼,腿也瘸了,被赶去马棚那里,清理马粪,给马喂水,放草料,晚上睡在草料堆里,要是草料不多了,那就跟马睡在一起。

  在她离开西北,跟着端王的人进京的前一天夜里,他找她,给了她一封休书,而陈梅,将当时身上的一对银镯子留给了他,算是了却这一段错误的姻缘。

  其实,当时被流放的时候,陈梅知道自己好像有了,可是跟几个士兵鬼混了一段时间,有一次来葵水貌似比较多……她谁都没说。

  这些苦楚,她都受过,凭什么,丁田就能平步青云?

  她恨啊!

  跟着一起被流放的陈家人,也没能活下来,一个个都凄惨无比的死去,就算是不死,她也不会让陈家人活着。

  是他们害了她!

  要不是他们整日的嫌贫爱富,她能推掉丁家的这门亲事吗?

  如果不退亲的话,她就嫁的是丁田,现在高高在上坐在里面说说布料谈谈胭脂水粉的就有她一个,而不是人家坐着她站着,人家吃着她看着……。

  陈梅被生活折磨的有些心理扭曲了,丝毫忘记了,当初是她第一个看中了高大公子,比起丁田那个时候的身份,一个乡下泥腿子,就算是牢头儿,那也是低贱的小吏,怎么能比得上,高大公子的远大前程?

  加上陈家人也的确是嫌贫爱富,这亲事就退了。

  而且为了一个好名声,当时陈家人可是不遗余力的抹黑丁田,不然也不会将原主活生生的气病了,最后是气死了,这个丁田才穿越过来。

  其实,丁田看着陈梅这真情实意的哭诉,一点感觉都没有。

  原谅不原谅,又有什么用呢?

  有资格原谅她的人,已经不在了。

  自己是没有资格说“原谅”二字的。

  原主如果灵魂不消散,他也穿越不过来。

  所以,现在的丁田,对陈梅,是铁石心肠的,换句话说,本爸爸根本不在乎你说的是啥。

  丁田又往后退了两步,陈梅心里呕的要死,这老是往外退什么退?离亭子越来越远了。

  想到这里,陈梅生怕自己失手,干脆,一晈牙,一闭眼,掏出一个纸包,就要奔丁田冲过去……然后她就被人从背后捂着嘴,给迷晕了过去!

  丁田看着突然冒出来的郑晨,还用手帕捂着陈梅的嘴,把人迷晕了。

  眼珠子差点没瞪下来好么。

  郑晨力气还挺大,将陈梅拖去了凉亭里,丁田也跟着他过来:“你怎么?”

  “还说呢!”郑晨擦了擦汗:“你在这里干什么呢?不知道被人算计了啊?”

  “我……我也觉得不太对。”丁田左顾右盼:“我知道事情不好,警惕得很。”

  “再警惕有什么用?”郑晨将陈梅的手抓起来,陈梅的手里,还攥着一个药包呢:“到时候人家给你一撒迷药粉,你人事不知,还不是被人摆布?”

  “我……。”丁田无语了。

  他在古代待久了,人也古代化了,就没想到这一茬儿。

  “那现在怎么办?赶紧跑?”丁田就这么一个想法了。

  “跑什么?”郑晨不愧是在京中混日子的太医:“你知道后头有谁算计你?正好,我看到了个熟人,穿着打扮跟你差不多,就他了。”

  “那不好吧?”丁田不想累及无辜:“他是无辜的,牵连到旁人……。”

  “他可不是旁人。”郑晨小声的道:“那人是宫内的一个管事太监,他的身份,没人敢对他怎么样,再说了,他一个内侍,没有主子的命令,怎么出来?既然出来了,肯定是奉命行事,却穿着便装,就算是奉命,也得是偷偷的……。”

  所以就算是闹出了事情……麻烦的还是对方。

  “可以!”丁田一咬牙。

  俩人将陈梅放在那里,然后造成她紧张反倒是把自己迷晕了的样子,将人塞进了凉亭的栏杆下头。

  又拿走了那几盖红灯笼。

  月亮也照不到的地方,那下头黑咕隆咚的,不特意用烛火照亮,都看不到里头有人。

  丁田急急的走回,正好赶上开席,跟端王和宁王坐在一起,他们这一桌的人都是有身份的,且是长春候亲自做陪。

  没人去闹洞房,因为大家都知道,慕容浩身体不好的连拜堂都没有出现。

  指不定这洞房花烛夜,就新娘子独守空闺了。

  “刚才也看到热闹了吧?”端王倒是非常健谈,还以为丁田刚才也看到了热闹,公鸡拜堂,就这样的人家,还肖想他的王妃?真是胆儿肥了。

  “是啊,是啊!”其实丁田看个屁?

  他刚才人都不在这里。

  倒是王佐,指着酒糟鸭子道:“尝尝,这可是一道难得的好菜,对了,还有那道盘龙茄子也不错……。”

  “这个倒是精致,是松鼠鱼?”丁田看着端上来的一道鱼,头尾翘起,身上浇汁儿。

  “这是松鼠桂鱼。”王佐扫了一眼长春候:“桂鱼运到这边,十条里能死九条,就一条能吃的……长春候真是煞费苦心啊。”

  丁田明白了。

  古代交通不便利,皇宫里都没有新鲜的鱼虾吃,因为运输不方便,活得不好运,死的……不敢给宫里的贵人们吃,万一吃出毛病来,谁的责任?

  同样的,京中不产桂鱼,也就是鳜鱼,鳌花鱼。

  鳜鱼肉质细嫩,刺少而肉多,其肉呈瓣状,味道鲜美,实为鱼中之佳品。

  唐朝诗人张志和在其《渔歌子》写下的著名诗句“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赞美的就是这种鱼。

  可是这种鱼,一般都是在南方有的产,北方很少见,何况是京中,四通八达的水道虽然多,可水质并不适合鳜鱼,这东西一般生活在水清的江河湖泊中的近底层,特别喜欢藏身于水底石块之后,或繁茂的草丛之中。

  加上这种鱼虽然味道好,营养多,可是这种鱼有个缺点,那就是不能离了水,运输不能太激荡,不然就会死掉!

  死了的鱼味道就会差很多。

  这么一道菜,花费不菲。

  “那可的好好吃吃。”丁田抄起筷子就要吃,被王佐拦住了。

  扭头看向王佐,用眼神询问:干啥不让吃?

  “丁大人着急了不是?”端王声音超大的道:“这鳜鱼有个忌讳,就是喝茶前后不能吃!

  ,lnio…”。”“咳咳……。

  屋里一阵轻咳声,外头一阵呕呕的声音。

  没办法,这种鱼,很少有不靠水的人家吃,加上这种东西高门府邸也吃得少,谁会知道这玩意儿,不能跟茶一起吃啊?

  古代的食物相克是很严重的事情,像是螃蟹跟柿子一起吃,保证你吃完就吐,上吐下泻,折腾死个人。

  鳜鱼跟茶一起用……万一也折腾死人可怎么办?

  “是府里招待不周。”长春候脸都绿了。

  其实,他主要是显摆一下,因为外界都传言,说长春侯府入不敷出,寅吃卯粮什么的,他想着,就大办一场,反正家里就这么一个男孩子,成亲奢费一些,也好证明一下,他们长春侯府的实力。

  这松鼠桂鱼,的确是一道大菜,也正如宁王殿下所说,这一道菜,快赶上这一桌子菜值钱了,关键是鳜鱼真心不好运,哪怕是就近收购,运到府里,也是十去其九,活下来一条都不错了。

  就这,也不是每张桌子都有的,在主院里的二十张桌子,上的是松鼠桂鱼,外头的桌子上的都是红烧鲤鱼好么。

  谁知道会有这么一个禁忌?

  这下子好了,宾客们都吐了……这叫什么事儿啊!

  端王还假惺惺的道:“本王十三岁的时候,去过一趟南方,在当地吃过这道名菜,哎呀呀,那个时候,本王还纳闷儿,他们怎么不给本王上茶水?难道是欺负本王年纪小?后来吃了饭才知道,给本王上果汁儿,是为了不跟这道菜有所冲突……。”

  这是绕着弯子说长春侯府知识浅薄,连这点禁忌都不知道啊。

  在大喜的日子,这人丢的,都在宾客面前,将面子丢地上去了。

  这还没完,赶紧的将松鼠桂鱼撤下去,换上了红烧鲤鱼,幸好后头的厨子给力,哪怕是有松鼠桂鱼这道名菜,依然备出了足够的红烧鲤鱼,不然丢人丢的更大发。

  这边刚换完饭菜,丁田起身晃了晃,往后头去了,还有一个人,跟着他走的,长春候嘴角微翘,刚吃了两口菜,后院就有隐约的声音传来,动静还挺大。

  众宾客这会儿都有些郁闷,连个喜宴都吃不消听。

  二长春候则是有些生气:“后头干什么呢?”

  来的是一个老实的仆人:“侯爷,夫人那边……有点事情,请您过去看看。”

  长春候却看向了两位尊贵的王爷:“二位王爷……?”

  “好啊!”王佐站了起来:“本王去后头看看,毕竟太妃娘娘也在后面,别惊着了。”

  端王也站了起来:“我跟你一起去看看,长春侯府今儿洞房没闹成,热闹可不小啊。”

  这意有所指,众人都扫了一眼桌面上的鱼翅盘子里的红烧鲤鱼。

  其实能去后院的,都是一些德高望重的人,要么地位高,像是王佐跟端王这样的王爷,或者东莞伯这样的勋贵;要么就是礼部尚书崔大人这样的德老年高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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