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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男主 第416节


郑元峰驻扎在边境草原,却不忙开战,成日里要么练兵,要么带着乐天游踏草原,亲昵地在蔚蓝天空下给乐天一个温柔缠绵的吻,悄悄地在隐秘山丘后偷欢。

披风下玉一般的人搂在怀中,微风习习,郑元峰俯身在他鼻尖轻啄,缓慢而又温柔地轻动着,“怜奴,我的怜奴……”

乐天慢慢地呼吸,两手紧紧地搂住郑元峰的脖子,随波入流,整个人全化成了一滩水,一片云,轻飘飘的不知今夕何夕,鼻尖全是郑元峰的味道,青草的香气明晃晃地提醒着他竟又一次与郑元峰幕天席地抱在了一起。

喉咙中最后一声尖叫被堵在郑元峰霸道的唇中,乐天的手不由在欢愉结束后柔软地垂落,面色绯红地躺在雪白的披风中。

郑元峰俯身仍流连地亲吻着他,“怜奴,你好美。”

雪白的肌肤被男人的嘴唇虔诚地膜拜,乐天微微颤抖道:“够了……阿蛮……”

郑元峰俯身又与乐天交换了一个绵长的湿吻,这才抽身而起,披风上顿时被弄脏了一大片。

乐天面红耳赤,又坐不起身,只能侧躺着无助地感受缓缓流下的怪异触感。

碧空如洗的蓝天之下,青色的草,雪白的披风,绯红的美人,这色彩明艳的风景令郑元峰生出了万丈豪情,他拉起乐天柔弱无骨的手在唇边一吻,低声道:“怜奴,我平生最幸便是能与你相遇。”

乐天垂下眼,避开了郑元峰深沉的目光。

郑元峰不仅不恼,面上还露出了一丝笑容,逃避也是一种回应,怜奴在逃,不就证明他快追上他了吗?

两人穿戴齐整后,乐天耳畔忽然传来系统的提示:潘姝与户部侍郎伏回互许终身,伏回是京城中极为出色的美男子,颜值不输给乐天,但乐天圣僧的身份超然,伏回比不上。

乐天坐在马背上,身后便是郑元峰宽阔结实的胸膛,他忽然道:“阿蛮,我不想再做圣僧了。”

郑元峰漫不经心地握着马缰,享受着怀抱里的软玉温香,骤然听乐天说了这句,忙勒住马,不可置信道:“怜奴,你说什么?”

“皇上金口玉言,免了我的圣僧之位吧。”乐天半张脸藏在披风里,声音柔柔道。

郑元峰一时惊喜异常,又不敢多想,怕又是自作多情,只小声道:“怜奴不喜欢圣僧之名,我废除就是。”

就在他话音落下那一瞬,系统已经判定任务成功,一周内脱离。

郑元峰心中狂跳,一时又不可置信,难道乐天真的愿意还俗了?脑海里胡乱想着,连侍卫说胡族部落首领求见都险些没听见。

郑元峰等了这么多日,就是在等这一天,忙下了马兴奋道:“快带朕去。”紧走两步又回了头,笑容满面地去搀扶手足无措的乐天下马,“瞧我,糊涂了。”

乐天顺着他手臂的力道下马,低声道:“阿蛮快去吧。”

郑元峰面上笑意有点收不住,顾忌着还有侍卫在看,嘴角硬是僵住了笑意。

阿巴亥看到的郑元峰便是笑的很瘆人的模样,轮廓与他们家族的人倒是很相似,那双碧色的眼睛勉强让他找回了些熟悉感。

阿巴赫起身,单手置于胸前,刚要俯身行礼,手臂便被郑元峰托起,他抬首对上郑元峰如沐春风般的笑容又是浑身一抖。

郑元峰心情很好道:“舅舅何必多礼。”

阿巴亥微微震了震,情不自禁地脱口道:“阿蛮……”

虽然他从未见过郑元峰,但从璇嫔寄来的信笺中的只字片语中早已在心中将这外甥的模样描绘了出来。

只可惜舅甥两人却是在这种情形下相见。

阿巴亥神情冷了冷,手掌拍了拍郑元峰的肩膀,“你是汉人的皇上,不该叫我舅舅。”

郑元峰态度柔和道:“我是汉人的皇上,身上也一样流着胡人的血。”

阿巴亥快被郑元峰的态度给弄晕了,原本他是带着必得剑拔弩张的准备来的,没想到郑元峰如此说法。

郑元峰微笑道:“舅舅,咱们坐下慢慢谈。”

乐天回到帐内,擦洗之后,躺在软绵绵的绒毛毯上,跟系统商量:“宝贝儿,我有个合理的建议要跟你提。”

系统:“……想干嘛?”

乐天:“我这样的圣僧来一个肉身保鲜不过分吧?”

听完之后,系统久久不能平静,沉默半天才道:“我真看不出来你是这么执着于人设的人。”

乐天:“什么?我每个世界都那么努力维护人设,你在说啥呢!”

系统:“……”它差点都信了,还不是为了装逼……

大约一个多时辰之后,帐篷被撩开,郑元峰意气风发地走进,乐天还没来得及打招呼便被他一把抱起,在帐篷里朗声大笑着于乐天一齐倒在榻上,碧色眼睛明亮得毫无阴霾,在乐天脸上亲了一口,笑盈盈道:“谈妥了,从此边境将会永结汉胡之好。”

乐天也眼睛一亮,“当真?阿蛮,你真厉害!”

“不是我厉害,是你……”郑元峰眼神中全是温柔,“怜奴,你度化了我,若没有你,我今日不知该是什么样。”

“自然也会是很好的人。”乐天微笑道。

郑元峰从袖中抖出一把银色匕首,对乐天道:“这是阿巴亥给我的。”

乐天接过匕首,刀柄上倒刻着一枚繁复的芒星图案,他眨了眨眼,不动声色道:“这是什么?”

“胡族每诞生一个孩子,部落里就会为他铸一把匕首,将来等他长大以后,就可以用这把匕首去草原上为他的心上人猎一匹狼,”郑元峰一手轻搂住乐天,低声道,“我知你不喜杀生,狼就算了,这把匕首你收下。”

乐天轻声回道:“阿蛮……”

“不许推拒,”郑元峰抢先道,抬出了久违的万佛寺,“小心万佛寺……”

乐天失笑,没再多言,只垂首道:“我一个出家人,随身带这样一把凶器不好。”

郑元峰小声道:“这并非凶器,它从来没见过血。”而且你不是说不做圣僧了吗?后半句郑元峰憋住了,循序渐进慢慢来,从圣僧到普通僧人再到还俗,不是指日可待吗?

乐天颔首,“也好。”

随后的几日,郑元峰带着乐天骑马跑遍了草原,到了兴处,便以天为幕以地为席,辽阔的草原中除了天上飞过的雄鹰,仿佛天地之间只有他们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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