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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旌旗 第896节

  综合算来,虽然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但的确是值得的。

  除了这支魔杖之外,快速机动部队还需要一些别的装备。

  首先是轻量化的铠甲,为了追求行动方便,沉重的全身甲是肯定不能穿的,为了防止被针对,最好全穿皮甲——当然,毫无疑问,穿的只能是用强大魔兽皮革制作的皮甲,这价格肯定不会便宜。

  然后是武器,轻弩和弓箭都是需要的,附魔弩矢和附魔箭矢肯定也需要。长短兵器当然清一色都要是附魔的,这些倒是好一点,中阶层次的冒险者几乎人人都有一些不错的趁手家伙,最多帮他们拾遗补缺一下就行。

  最后是消耗品,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快速机动部队为了追求速度,肯定不能带着辎重马车,就必须要用空间袋来保存给养。食物、清水、药物,以及各种备用的炼金物品……零零碎碎算下来,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不过,都是值得的。”雷纳德如此说,“我们西北共和国,也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快速机动部队。”

  “快速机动……施法者不可以吗?”隋雄纳闷地问。

  “法师类的施法者与其说是战士,不如说是学者。让他们去战斗,只能是不得已情况下的选择。牧师类的施法者倒是更具有战士的性质,可他们也不该大量投入到战斗之中去。相比之下,组建以游侠、盗贼为队员,圣职者为队长的快速机动部队,虽然从金钱上来说花费较高,但从人力上来说却更加划算。”

  说到这里,雷纳德忍不住笑了:“相比钱,还是人更重要,不是吗?”

  隋雄也笑了:“你说得对,钱这东西就是拿来花的,人比钱重要多了!”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第二百章

  在关于“战争”的相关事务上,再没有谁能够比战争神系更加消息灵通,别说是其它势力的人,甚至于就连金币联邦南方贵族派的许多中等贵族,得到消息的速度都不如战争神系。

  毕竟只要打仗,就离不开战争,离不开信仰战争诸神的那些人们。

  无论是正规军还是雇佣兵,信仰战争诸神的都不在少数。战争诸神许诺他们在英勇地战斗之后,灵魂可以前往神国得到安息,如果资质好的话,甚至有可能转化成永生不灭的神使,继续生前未竟的征程。对于军人们来说,这差不多算是最好的归宿之一。

  所以当贵族派要组建快速机动部队的时候,战争诸神很快就得到了消息,并且将其详细核实,不断跟进。

  “他们大概会组建总数两百人的快速机动部队。”奥格曼丁说,“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中阶,一个很惊人的数字。”

  两百人里面有三分之一中阶,那就意味着有六十到七十位中阶。这数字的确有些让人惊讶——如果在普通的军队里面,这差不多已经足够支撑起上万人的军队了。

  再考虑到剩下的那些初阶,以及这支军队里面所需的施法者,这区区二百人的队伍,组建成本只怕还胜过寻常一个万人的军团。

  换句话说,组建这支军队,就是希望他们能够取得不亚于甚至超过寻常一个军团的战绩。同理,如果他们被击溃甚至歼灭了,对贵族派所造成的损失也会不亚于甚至超过寻常一个军团。

  在主位面大陆上,击溃甚至歼灭一个军团,绝对是了不得的大战。一般来说,像金币联邦内战这种烈度并不太高的战争里面,这样的一场大战就足以决定战局。输掉这样一仗,基本也就不大可能翻身了。

  现实不是玩游戏,不是说损失了一支军队,从附近的几个城市再征兵、配上将领,运过来就行。而是需要长期的训练和大量的物资,才能够支撑起一支军队来。

  自古以来,一仗损失掉整个军团之后还能再翻身的能人,都是十分罕见的。刘邦靠着吕泽和韩信的帮助,两次挽回如此败局,便被后世称之为“善败者不亡”的典型,刘备半生流离,多次被人逼得抛弃妻子落荒而逃,但白耳精兵却始终不曾真正被打垮崩溃过,这才是他纵横天下的底气所在。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将军陈庆之,率领白袍军横扫北方,凭借区区数千兵马就攻下了洛阳,可一旦白袍军因为苦战和洪水而折损,他也只好化妆成僧人狼狈逃回南方。

  贵族派势力庞大,自然也不乏名将。但无论怎么样的名将,也没办法把寻常农夫一下子就变成精兵。

  正因为如此,豪斯伯爵才在大贵族会议上提出了组建快速机动部队,用一支纯粹精锐组成的军队袭击商人派的后方,给商人派不断放血,逼迫他们投降的计划。

  起初,别说是中央派的大贵族们,就连地方派的大贵族们也反对他这个计划——这计划实在是……抽调几百名初阶和中阶的好手,组成一支优秀的队伍,全部配备耐力惊人的异种战马,绕过南北双方对峙的边境线,进入广袤的北方,到处破坏,以杀伤平民、破坏北方的生产生活为作战目标。

  这不仅仅很危险,更很恶毒。

  “这不符合贵族精神!”一位中央派的伯爵如此愤愤然地说,“我们贵族要为荣誉而战,荣誉就是我们的生命!这样的战斗方法,毫无荣誉可言!”

  “大家都是吾主黄金冠冕(财富女神)的信徒,何苦要用这么凶残的手段!”一位地方派的伯爵叹道,“好马啊,还是算了吧。”

  然而绰号“好马”的豪斯伯爵却完全没有“算了”的意思,他反复强调这场战争的重要性,特别是强调这一仗必须要把商人派打疼了打怕了,才能确保以后几十年的安稳。

  “要把他们打怕了,就要让他们切身感受到恐惧。与其在战场上歼灭一两个军团,还不如让机动部队绕到他们的腹地,杀死他们的民众,烧毁他们的村庄和农田,摧毁他们的商队和生产基地……只要这么多弄几次,就算大商人们撑得住,中小商人们也必定会吓得屁滚尿流,至少一两代人里面,不会再敢提打仗的事情!”

  看着魔法投影里面年轻的伯爵指手画脚振振有词的模样,其余诸位大贵族都有些苦恼。

  他们当然承认豪斯伯爵说得有道理,但无论怎么有道理,荣誉和风险这两关,始终是绕不过去的。

  荣誉就不用说了,袭击平民这种事情,偶一为之当然无妨,但要当成事业去做,对家族的名声自然大有妨碍。日后一旦提到某某家族,大家就会想到“啊呦,就是那群屠杀平民的刽子手啊”……这简直糟透了,只怕连后世子孙都要跳脚骂街。

  危险则更为直接,孤军深入的风险性自然不用多说,就算能够百战百胜,屠戮平民的行为会不会触怒财富女神?如果触怒了财富女神,会不会遭到神罚?

  这简直是肯定的吧!就算财富女神不屑于对那些士兵们下手,带头的军官也肯定会倒大霉的!

  然而,豪斯伯爵却表示,他愿意亲自带队。

  这一下,大家都被噎住了。

  人家把最大的危险接了,把最重的责任扛了,把最坏名声的黑锅背了,他们难道还好意思再推三阻四么?

  横竖不过是出钱出人罢了,十三个伯爵,两位侯爵,每家出一点,凑上两百人,简直毫无难度。

  当然,他们可不会把忠心耿耿的部下派出去做这种怎么看都有送死嫌疑的任务,而是立刻大把撒钱,招募起雇佣兵来。手慢一步没能招到雇佣兵的,就把家族势力里面那些边缘人物,死了也不心疼的派出去。

  至于该怎么把这群人糅合成一个整体,又如何带着这群拼凑起来的“快速机动部队”去深入敌后作战,就都是这位三年前才刚刚从他死鬼老爹手上接过伯爵权杖的年轻伯爵的工作了。

  当面上,大家都对豪斯伯爵寄予厚望。而背地里面,大贵族们却没有哪怕一个看好他的疯狂计划。

  中央贵族派的首脑之一,宝石侯爵萨克斯·尤克就曾经跟已经因为年老体衰而半隐退的父亲抱怨过,表示这位队友真心不靠谱。有这种猪队友拖后腿,他觉得真应该认真考虑是不是要改行并入商人派的问题了……

第二百零一章

  战争这种事情,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尽管舍不得派出那些得力干将,但贵族派的大佬们至少在出钱方面没有小气。总数两百人出一点头的贵族派快速机动部队的确称得上装备精良,哪怕是用“武装到牙齿”来形容都可以。

  这些人穿的清一色附魔铠甲,使用的也全都是附魔武器,各种炼金物品带了一大堆,尤其是用来放火的炽火胶和用来逃跑的闪光尘,几乎每人都带了十来个。他们的坐骑是拥有魔兽血统的异种战马,这种肉食动物可以连续奔跑大半天,休息一夜之后又能精神抖擞地狂奔,比寻常战马不知高级了多少。有这样的装备,就算遇到强敌无法取胜,他们也能够很容易地撤退。

  他们的首领豪斯伯爵乘坐着特殊的马车,拉车的是一匹比寻常重型战马都要高出接近一半的魔物,拥有暗红色的鬃毛和宛若燃烧一般的四蹄。当它狂奔之后停下来时,伴随着粗重的呼吸,会散发出暗红色的雾气。寻常人只要吸入少许雾气,就会感觉到强烈的恐惧,此后连着好几天都会做噩梦。再多吸入一点,直接就会变成疯子。要是吸入得更多一些,比方说接连吸了几大口,那么倒是反而直接安静了——毒死了呗。

  这种怪异的魔物,据说是恶魔和马杂交的产物,又据说是被封印在马体内的恶魔……反正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们被称之为“梦魇”,虽然及不上真正的梦魇魔兽那么恐怖,但对于普通人来说,也已经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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