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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旌旗 第728节

  朗德的职业很奇特,他不是战士也不是游侠,而是一位萨满——来自蛮荒世界的施法者,沉醉于灵魂和精神力量的特殊祭司。

  萨满是蛮荒社会的核心之一,他们兼具法师、牧师、医师、祭司等多种职务,能和祖灵、神灵以及自然的精灵沟通交流。朗德作为一个已经接近高阶巅峰的萨满,除了脸有点黑,运气有点糟糕之外,就能力来说差不多是完美的。

  所以刚刚有那么一瞬间,他隐约感觉到了隋雄那凡人外表下,隐藏的深不可测的力量。

  不得不说,虽然平时常常倒霉,但在关键的问题上,他还是蛮幸运的。

第四章

  就在朗德萨满紧张兮兮,暗暗向祖灵祷告千万不要出事的时候,隋雄已经悠悠然走进了一间酒馆。

  撒马特庄园的风格和基恩城截然不同,基恩领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商业为辅的城镇,城市里面的居民大多数都是富农或者小商人,再或者是那些退伍的老军人,整个城市有一种颇为宁静温暖的感觉——这大概是因为统治这里二十年的领主夫妇都是性格温和柔软,喜欢安静平和生活的人。而撒马特庄园的居民则以冒险者、商人和现役军人为主,这些人更加的充满野心,充满朝气和活力,也更加的凶恶和粗鲁。

  以酒馆为例,基恩城的酒馆只在傍晚才开始上客,卖的主要也是米酒和果酒之类口感较为温和的酒水,配菜一般是炖杂菜、肉汤之类醇厚而容易消化,价钱也比较便宜的类型。而撒马特庄园即便才午饭之后不久,客人们也已经有了大概一小半,看吧台那里挂着的菜单,赫然是诸如“矮人醉”、“魔兽血”、“铁在烧”之类掺入了少量药物以提升烈度的超级烈酒,菜色更是以粗犷的大块烤肉为主,价格自然也比较高。

  这既意味着撒马特庄园的居民们比基恩城居民更加热衷于寻求刺激,也证明了他们有着更加强大的实力——那些掺了药物的烈酒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喝的,寻常平民一杯下去,轻则在床上躺四五天,重则要抬到神殿去急救,甚至于送了命都不奇怪。

  而且……这也意味着本地居民比基恩城的老百姓们更加有钱。

  “实力强大,有钱,热衷于寻求刺激……”隋雄坐在酒馆靠近大门的一个角落里面,默默思考着。

  他想要帮基恩领解决问题,但却又不想引人注目。这限制了他可以使用的手段和实力,却给了他另一种别样的趣味。

  就像是玩游戏,有人喜欢直接用修改器,简单粗暴无脑平推;有人喜欢按部就班,照着正常的流程慢慢打下来;还有人喜欢给自己加上一些限制,人为提升难度以追求更高的趣味——隋雄当年属于第二种,但现在他想要尝试尝试第三种玩法。

  反正最差的情况无非就是他撕掉伪装,展现出神祇的身份,用暴力清场。至于事后的解释——尼玛!雄哥这些年“颠三倒四”的事情做了那么多,还差这一件吗?

  何况对于神祇来说,挽袖子下场揍人,以维护自己的信徒,这完全是合情合理的,比他过去做的那些事情符合规矩多了!

  当然,不到万不得已,隋雄还是想要通过正常的手段来解决问题的,毕竟那样至少比较有趣嘛。

  就像现在,他明明可以直接拿出更好的酒水,更合口的菜肴,却要了寻常的烈酒和烤肉,像一个普通的旅行者那样,不紧不慢地吃着。

  但就是这样,他也已经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你们看那个黑头发的小子。”靠近吧台的地方,一个脑袋两侧剃光,只留中间一道宛若鬃毛般竖起来的高个子指了指隋雄的方向,对同伴们说,“好像有点古怪啊。”

  “这撒马特庄园里面,至少有两到三成的人有古怪。”他的同伴,一个即便在吃饭时候也穿着重甲的矮个子满不在乎地说,“那家伙好歹还是个人类呢,再怎么古怪也比兽人或者蜥蜴人之类的好吧。”

  “可是你们看,他看起来那么文弱,却一个人独自旅行,不觉得很奇怪吗?”

  “不觉得。”另一个正在喝酒的同伴简单扼要地回答。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一个穿着朴素布衣,面前除了蔬菜就是清水的矮瘦武僧淡淡地说,“孤身的旅行者比比皆是,虽然这人身上没灰尘、衣服很整洁,但他可能是个法师。有一个简单的法术,能够轻松地做到这种事情。”

  “可他的精神状态也很好啊。”瘦子不肯放弃,低声说,“一个孤身旅行的法师,总该有点疲惫的样子吧。但你们看他,就像是刚从家里出发一样,轻松自在。”

  他这么一说,同伴们都忍不住看向隋雄,然后他们也纷纷皱起了眉头。

  “的确不大对劲……”那位说话简明的同伴低声说,眉头紧锁。

  “即使他是从最近的基恩城过来,至少也经过了两三天的跋涉。就算是我们这些专业的冒险者,经过那么一段跋涉的话,也不可能毫无疲劳之色。”武僧沉声说,“除非他就是本城的居民。但我可以肯定,从来没有在这里见过他。”

  “嗯,撒马特庄园里面黑发黑眼的人不多,相貌这么文气的也不多,同时具备这两个特征的,我们不可能都没见过。”矮个子嘟囔着,却又拿起了酒杯,“但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不管他究竟是什么人,都跟我们没关系吧。”

  “那可不一定!说不定他是什么间谍探子之类……”瘦子说。

  可他还没说完,就被矮个子笑着打断了:“别逗了!你见过这么引人注目的间谍吗?这话说出来,你自己信吗?”

  瘦子想了想,也哑然失笑。

  正如矮个子所说,间谍这个行当要的是尽可能不引人注意,相貌是天生的,无法可想,但至少穿着打扮和做事风格上应该尽可能普通才对。

  那种鲜衣怒马醇酒美人,作风高调到没朋友的间谍,只存在于吟游诗人的故事里面,现实中是找不到的。

  所以尽管隋雄的样子很可疑,至少有四五伙冒险者正在谈论他,却没有谁贸贸然站出来试探的。

  人有古怪相,必有古怪能,这个怪异的人多半有怪异的本事,冒险者们为的是求财,不值得为了少许好奇心,招惹这样一个可能很危险的人。

  但冒险者们不这么做,却不代表没有这么做的人。过了大约十分钟,一个穿着不起眼皮甲的矮个子带着两个彪形大汉走了进来,径直走到吧台旁边,然后给这两个大汉各点了一瓶价格昂贵的好酒,又叮嘱了几句,便悄悄退到了整个酒馆最边角的地方。

  那两个大汉显然智力不高,性格也异常粗鲁。他们咕噜噜喝完了酒,就带着几分醉意,一摇一摆地走到了隋雄面前,从旁边拖过两张凳子,一左一右,大马金刀地坐下,将他围在中间。

  隋雄微微一笑,并没有生气或者惊讶,依然平静地喝酒吃肉。

  “喂!黑头发的!”一个大汉粗声粗气地说,“你换个位子怎么样?”

  隋雄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笑着说:“你醉了。”

  “胡说,我没醉!”

  “你真醉了。”

  那大汉顿时恼怒起来,攥起海碗大的拳头,迎面就是一拳。

  “醉你妈!”

  片刻之后,两个大汉骂骂咧咧地走了,冒险者们则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中满是纳闷。

  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隋雄躺在墙角,宛如一堆不可回收的垃圾,若不是他的胸口还在正常起伏,只怕大家甚至会怀疑他已经被活活打死了。

  “这是怎么回事?”

  “不对劲!很不对劲啊!”

  “不应该啊!”

  冒险者们窃窃私语,甚至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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