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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旌旗 第166节

  倒不是因为悬赏少了,而是因为出现了超级强力的竞争者。

  “快快快!有人西边商路上遇到了一伙强盗,为首的那个‘铁爪’实力不凡,脑袋好像值五百金币呢!”天色将暗的时候,酒馆的大门被猛地推开,一个全副武装的冒险者冲了进来,对着坐在角落的几个同伴大叫,“咱们快半个月没收成了,这次一定要抢到!”

  那几个正在闷闷喝酒的同伴们顿时精神抖擞,纷纷跳了起来,抓起武器就朝着门外跑去。为首那个看起来比较稳重的队长更是对老板大叫:“老规矩!酒钱记账,等我们领了赏金回来再说!”

  他们实力不凡,动作也很老练,说话间就已经乘上拴在门外的马,在马蹄声中去得远了。老板笑呵呵在柜台后面朝他们挥挥手,对坐在柜台旁边的一个大块头说:“种马,你为什么不去试试?”

  被称作“种马”的是个极为雄壮的北地人,也就是通常所谓的“野蛮人”。但和普通的野蛮人截然不同,他的相貌颇为英俊。白色的头发和红色的眼睛在他身上没有半点诡异的感觉,反而减弱了他那魁梧体格带来的危险感。结实的肌肉不像寻常族人那样犹如花岗石一般彰显威力,反而显得异常匀称协调。他明明很高大,即使坐在那里也比附近的客人们高出一大截,可他脸上柔和的笑容和帅气的小胡子,却让他显得很容易接近,没有半点野蛮人的粗鲁气质。就连他身上的那些伤痕,也丝毫没有狰狞感觉,显得异常妥帖。

  唯一让人觉得“像个野蛮人的”,是他右臂上方的纹身。从肩头到上臂,纹了一只凶恶的雪熊。熊的眼睛里面散发着狰狞的绿光,内行人都看得出来,那并不是简单的纹身,而是真的是把一只强大魔兽的灵魂封印在了里面。

  除此之外,他就再也看不出半点野蛮气质了——或许放在地上的那杆鱼叉和别在他腰带上的短斧也可以算?但他很少使用它们,正常情况下,他其实更喜欢用挎在肩头的那捆绳子。

  这个男人名叫乔修,是一位很厉害的冒险者,尤其擅长使用绳套。他能够骑在狂奔的马背上,用绳套将路边窗台上的一个苹果套走;也能够在四五个敌人大呼小叫地冲上来时,用绳套把他们的脖子全都勒住,恰到好处地勒个半死,以换取到最高额度的赏金。

  但他更加有名的,却是风流的性格,和在情场上高明的手腕。他来双头鹳城已经有差不多两年,这两年来,但凡城里裤腰带比较松的女人,几乎每一个都跟他上过床,还曾经发生过两个女冒险者为了争夺他而决斗的事情——那场决斗被他阻止了,方法是把两个人一起拖上了床。

  他之所以会得到“种马”这个称号,原因就在于此。

  当然,乔修也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明智。他从不招惹那些良家女子,也从不在女人对他已经没兴趣之后还恋恋不舍。这使得他更加被那些放浪的女人们欢迎,成为了最佳床伴。

  老实说,一个男人有他这样的本事,完全可以靠吃软饭过日子——这样做的冒险者并非没有,但乔修却始终坚持着自己冒险者的身份,热衷于和大家搞好关系,常常跑到酒馆里面嘻嘻哈哈。

  在这间酒馆,他是最受欢迎的客人,没有之一。

  听到老板的询问,乔修放下酒杯,笑着说:“喝完这杯,我就出发。”

  “咦?这种事情不应该赶早不赶迟吗?”附近一个年轻的冒险者好奇地问。

  乔修摇摇头:“要是附近的强盗也就罢了,西边商路那边的……等赶到的时候,大概也就看个热闹吧。早就有厉害人物过去了。”

  另一个冒险者恍然大悟,问:“是不是那群不挑食的?”

  “还能是谁啊,当然是他们喽。”乔修摸了摸自己那对被无数女人称之为性感的小胡子,笑着点了点头,“我之前回城的时候,就看到他们急急忙忙朝着西边过去了,带队的就是那个大光头。他都过去了,别人哪里还有油水可分?无非就是去看个热闹罢了。”

  众人顿时都泄了气,各自抱怨了起来。

  自从那个光头带着一群壮汉来到双头鹳城之后,他们就到处抢生意。这群家伙就像绰号一样,半点也不挑食,只要是有事情可以做,哪怕赚头很小,他们也会乐呵呵地出动,犹如一群蝗虫,呼啦啦将所过之地的强盗们一扫而光,带着大堆或死或活的战利品回来领赏。

  托他们的福,本城这段时间的治安很好,周边商路上的强盗也明显减少,商人和居民们都很满意。

  唯一抱怨的,就是被抢了生意的赏金猎人们。

  不过面对那个强得过分的光头佬,他们也没办法怎么抱怨——抢生意是强者天经地义的权力,冒险者的世界向来如此。

  好在那个光头佬做事倒也不算很过分,平时并不出手,似乎是在锻炼手下的样子。这就让大家好歹还有生意可做,不至于断了经济来源。

  冒险者们边吃边聊,时间过得很快。乔修将他面前那份酒菜吃完之后,付了账,就提起搁在地上的鱼叉,背着武器出了门。

  他没有骑马,只靠步行也走得飞快,一会儿就出了城,沿着大路朝西走去。

  双头鹳城向西大概二百里外,有一座铁象城,名字来源于某种在收藏家们之间很有名气的古币。铁象城的主要经营项目是矿石的冶炼和金属的粗加工,他们生产的精制金属锭和武器原胚驰名大陆,总是供不应求。

  所以这条连接两个城市的商路,也就成了强盗们眼中的肥肉,不仅经常有各种大大小小的强盗团伙出没,更不止一次为了争夺它而爆发过内讧。

  “所以我总是不懂啊,大家好端端过日子,吃吃睡睡上上床,生他一群小孩子,多好的事情啊……为什么这样的日子,偏偏就有人不愿意过呢?”

  将两个突然从草丛里面跳出来打劫的地精一脚一个踹飞,乔修甚至连脚步都没放缓,一边感叹着,一边沿着路上的痕迹飞奔。

  他走路的速度简直比奔马还快,太阳落山的时候,就已经追上了之前出发的那些人,远远看到了他们在夕阳下拉得长长的影子。

  而当他完全追上他们的时候,天边已经只剩一抹红霞。

  “你觉得这次我们能有收获吗?”那队赏金猎人的首领和他交情不错,笑着问。

  乔修耸了耸肩,指了指前方:“结果不就在那边明摆着吗?”

  那些赏金猎人可没他这样鹰一般的锐眼,又过了一会儿才看清那边的情况。

  只见一个宛若天神的光头巨人,正扛着门板一般的巨斧,带着一群犹如将他缩小了几号的壮汉们,用绳子把一群垂头丧气的强盗们挨个儿捆起来,扔到旁边的大车上。

  至于那个被称之为“铁爪”的强盗首领,地上一处巨大凹坑里面那滩乱七八糟的鲜红,就是这个颇有名气,脑袋价值五百金币的家伙,留在人间最后的痕迹。

第五章

  这光头巨人当然就是杰拉德。

  他这一趟带队外出,为的是练兵。

  任何一个领地,都需要一支像样的军队。虽然因为之前发生的种种意外,领地建设的步伐被拖慢了,但军队建设工作是不能拖延的。所以杰拉德就在隋雄的安排下,带着一批在之前训练中表现良好的年轻人,到金币联邦这边来进实战训练。

  他们训练的对象,自然就是那些盗匪们。

  金币联邦是个好地方,盗匪成群,只要出了城门,随便逛逛都能碰到强盗。要是跟着商队一起行动的话,基本上每天晚上都会有小股或者大股强盗来登门造访。

  在这种情况下,年轻人们的实战经验积累得飞快,实力也在不断提升。

  当然,如果不是有杰拉德带队的话,或许他们早已损失惨重十不存一,但有了杰拉德这个传奇强者领衔,战斗的风险就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一个冬天下来,虽然不少人身上有了大大小小的伤痕,但伤残甚至死亡的数目,至今依然是零。

  就比如这次的战斗,那个绰号叫“铁爪”的实力不凡,就算是老练的冒险者一不小心都可能折在他的手下。但他最终的战果不过是重伤了一个士兵,然后就被从头顶砸下来的巨斧变成了一堆可疑的马赛克。而那个重伤的士兵在得到及时救治之后已经恢复大半,只是身上会留下一道相当恐怖的伤疤。

  这些伤疤是杰拉德特意留下的,以便让年轻人们可以时时警醒。他们不可能一直生活在他的保护下,迟早有需要独当一面的那天,他只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这些年轻人们得到切实可靠的教训,避免日后遇到不必要的危险。

  眼看着生意已经没了,远道而来的冒险者们有些沮丧。他们和杰拉德打过招呼之后就纷纷离去,只有乔修留了下来。

  “大个子,你上次跟我说的那件事,不是开玩笑吧?”他很熟稔地坐到了杰拉德旁边,问道。

  杰拉德愣了一下,随即想起来自己曾经跟他提过“领地建设”的事情,点了点头:“当然不是,这种事情能开玩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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