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我靠每日情报截胡旺夫媳妇! 第412节
“换成钱和票,再把我自己给武装到牙齿!”
李云峰在心里默默盘算着时间。
现在是1961年的11月,离1962年的那场边境自卫反击战,满打满算也就半年多的时间了。
这半年,就是他最后的准备期,是黄金时间。
他必须利用这半年的时间,把自己的身体状态调整到巅峰,把所有的物资都准备齐全,把家里的事情都安排妥当。
然后,就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猛虎,跟着王建国他们一头扎进那个高原战场!
在那里,用敌人的鲜血,染红自己的顶戴花翎!
用赫赫战功,为老李家,为白音浩特,换来一个百年的安稳富贵!
想到这儿,李云峰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
他紧了紧身上的大衣,压低了帽檐,遮住了大半张脸,转身融入了昭乌达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朝着那个下黑市走去。
“老三呐你们等着,你李爷爷我正在攒装备,到时候给你们个大惊喜!”
其实对于阿三,李云峰还真不是那么讨厌,主要就是前世的李云峰看过两个主播。
一个是豪哥哥,专门恶搞三哥,看起来非常的喜庆。
让人真是讨厌不起来,另外一个呢,就是痞欠儿!
在他的亚洲频道里面,三哥一直都是喜剧人物。
再加上三哥们做的那些个离谱到极致的事情,真是能够让人笑掉大牙了。
不过不讨厌归不讨厌,那该打还是要打的啊!
这可是自己未来百年能不能过好日子的主要战绩了。
去掉这一场,最多也就是六九年去参加一下北亚武术大会了。
第371章 和二哥的小聚!
昭乌达的冬天,风硬得像刀子。
李云峰把身上那件厚实的熊皮大氅裹了裹,宽大的毛领子竖起来,正好挡住了两颊。
这身行头在这年头的昭乌达街头那是相当扎眼,黑得发亮的皮毛,一看就是刚剥下来没多久的上等货,透着一股子野性和生人勿进的煞气。
他双手插在兜里迈着四方步,跟个没事人似的一头扎进了城北那条隐蔽的巷子里。
这地界儿,也就是昭乌达老百姓口中那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鸽子市。
不过这大白天的鸽子市,跟晚上的那股子阴森、鬼祟劲儿可完全是两个样。
街道两边的墙根底下,稀稀拉拉地蹲着不少人。
一个个都缩着脖子,两手揣在袖筒里,那眼珠子却跟雷达似的,滴溜溜地乱转。
一看见李云峰这么个大户走过来,那眼神立马就亮了。
“爷们儿,要票不?全国粮票,还有各种其他票据。”
一个瘦猴似的中年人凑上来,声音压得极低。
李云峰没搭理他,眼神跟扫描仪似的,在每一个摊位上扫过。
他溜达了一大圈,眉头却是越皱越紧。
这白天的黑市,说白了就是个稍微带点违规性质的物资交流中心。
卖的都是些老百姓过日子紧缺的吃食、票据,还有些自家做的针头线脑、鞋垫子,或者谁家老母鸡刚下的蛋。
虽然这细粮、白糖啥的在这个年代也是硬通货,拿回村里也能改善生活,但这玩意儿它不能拿来打仗啊!它不能对着阿三哥突突啊!
他想是能冒火的家伙事儿!是能杀人的利器!
可这一圈逛下来,别说是那种能突突突的冲锋枪、机枪大家伙了,就是把那稍微带点杀伤力的双管猎枪都没见着几杆。
好不容易在一个墙角看见个鬼鬼祟祟的老头,面前摆着几件所谓的老物件。
李云峰凑过去一瞧,好家伙看着像是清朝留下来的土铳,那枪管子都快烂穿了,估计装上火药一开枪,炸膛的几率比打中人的几率都大。
“大爷,就这玩意儿,您还当宝贝呢?”
李云峰摇了摇头,忍不住调侃了一句。
“这拿去烧火都嫌费劲。”
那老头一翻眼皮,哼了一声。
“懂啥?这是古董!防身利器!”
“得嘞,您自个儿留着防身吧。”
李云峰有些失望地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
也是,这光天化日的,又是城里头,谁敢把那违禁的真家伙摆出来卖啊?
那不是擎等着吃枪子儿吗?
其实就算是晚上的黑市,他也不是没去过。
可那晚上的黑市虽然路子野点,但也仅限于那些倒腾私货的二道贩子。
顶破大天了,也就是能见到几把那种老掉牙的汉阳造,或者是那种做工粗糙、打一枪得修半天的土喷子。
至于像AK47那种好东西,那是极其罕见的。
那得是边境线上,或者是某些特殊渠道才能流出来的硬货。
在这内陆的小城黑市里,那是凤毛麟角,碰上了那是祖坟冒青烟的运气,碰不上才是常态。
更别提他心里头惦记的那些真正的战争机器了。
什么重机枪、迫击炮、炸药包在这儿那是连个影子都找不着。
真要有这玩意儿流出来,那这昭乌达的公安局长估计早就睡不着觉了。
李云峰不死心地又在几个摊位前转悠了两圈,最后在一个卖旧皮袄的老头那儿停了停。
那老头面前堆着几件带着浓重膻味儿的羊皮袄,还有几顶狗皮帽子。
“爷们儿,看看皮子?这可是上好的口外羊皮,暖和着呢!”
“不看了,家里多得是。”
李云峰摆了摆手,紧了紧身上的熊皮大氅。他这可是正经的黑瞎子皮,比那羊皮不知道强多少倍,哪还能看得上这些凡品。
“看来这想在黑市上搞个私人军火库的想法,是有点天真了。这毕竟是和平年代的后方,不是动乱的沙漠。”
李云峰叹了口气,也就不在这儿浪费时间了。
出了阴冷的巷子,站在大街上深吸了一口带着煤烟味儿的冷空气,李云峰调整了一下心情。
虽然没买着枪,但这来都来了,也不能空着手去二哥家不是?
他转身朝着昭乌达最大的供销社走去。
那供销社的大楼,是这城里最气派的建筑之一,门口挂着的大牌子,在冬日的阳光下显得格外醒目。
进了供销社,那里面人头攒动,热闹得很。
一股子混合着酱油味、醋味、布料味还有雪花膏香味的特殊气息扑面而来,这就是这个时代特有的味道。
李云峰那是大手笔,直接奔着烟酒柜台就去了。
“同志,给我拿两瓶西凤酒!要那种玻璃瓶装的,度数高的!”
售货员是个扎着俩麻花辫的大姐,正织毛衣呢,一听这话,抬头打量了李云峰一眼。
见他穿着这一身气派的熊皮大衣,气质也不凡,知道是个有钱的主,也没敢怠慢,麻利地从柜台后面拿出了两瓶西凤酒。
“还有,那个水果糖,给我称二斤!要那种带花花绿绿包装纸的!”
买完了烟酒糖茶,李云峰又挤到了肉铺案子前。
那案子上挂着半扇猪肉,后面排着长队。
但这会儿李云峰也不在乎排队了,他有耐心。
等轮到他的时候,他直接把那张刚才在没人的地方从空间里掏出来的肉票往案子上一拍。
“师傅,给我割二斤肉!要肥的!越肥越好!那大肥膘子,给我来一块!”
在这个年代,瘦肉那是没人稀罕的,都嫌塞牙还没油水。
肥肉才是宝贝,能炼油,能解馋,一口下去满嘴流油,那才是享受。
拎着大包小裹的,李云峰出了供销社,熟门熟路地穿过几条街道,来到了二哥李云阳在城里的那个独门独院的小平房。
这时候也就是下午三四点钟,天色已经有点发暗了。
二哥还没下班呢,李云峰也没把自己当外人,他熟练地从门框上方的砖缝里摸出备用钥匙,咔嗒一声打开门锁,推门就进了屋。
屋里头冷冰冰的,没什么人气儿。
这城里的煤都得凭票供应,平时家里没人舍不得烧太旺。
李云峰把熊皮大衣脱下来挂在衣架上,卷起袖子就把炉子给捅开了,又往里头加了几块好煤。
没一会儿,炉火就旺了起来,通红的火光映照着屋子,温度也慢慢上来了。
他烧了一壶热水,给自己泡了杯茶,坐在那儿一边喝水暖身子,一边看着窗外的飞雪,脑子里还是在琢磨着那打仗的事儿。
一直等到天彻底黑透了,院门口才传来了动静。
“哎呀!今儿个这天是真冷啊,老白毛风刮得脸生疼,冻得我手都僵了。”
随着一阵抱怨声,二哥李云阳推着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都响的破自行车进了院子,车后座上还捆着一捆大葱。
他这一抬头透过窗户玻璃看见屋里亮着灯,烟囱里还冒着烟,愣了一下随即脸上就露出了喜色。
“这肯定是家里来人了!保不齐就是我家那老三!”
他把车往墙角一靠,也不管大葱了,三步并作两步就冲进了屋,连门帘子都差点给扯下来。
“老三!我就知道是你小子!”
李云阳一进门,看着正坐在炕沿上笑呵呵看着他的李云峰,那是高兴得不行,上去就给了他一拳,那是亲兄弟之间特有的打招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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