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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俗人 第1903节

这条走廊远不如中央平原广阔和肥沃,但秦琅很重视他的原因就在于,八打雁港本身就是八打雁半岛的核心,另外东南方向延伸的比科尔半岛,也是要通过八打雁的这条走廊通往后湖畔,然后联通吕宋中央平原地区的。

故此秦琅认为,水罐村(土语卡兰帮嗄)与八打雁这处通道口一定要控制在手,这样就能切断吕宋岛东南的尾巴,不让那边的土人过来。

同时控制了这条平原走廊后,也就把八打雁半岛最肥沃的地区拿走了,把这里的土人挤压到山区去,或是封锁在走廊内。

面对着数量上还是占据着绝对优势的土人,秦琅认为需要多建一些据点,顺便呢也可以分封一些家臣过去。

总不能大家都挤在中央平原,这块宝地那可是秦琅的自留地,顶多分点边边角角给大家,不可能都拿出来分的。

征服土人是长期战争,不可能一战而定的,所以他也根本没打算说到处调兵遣将,然后试图跟土人一战决胜负,这不现实。

“麻叶村也当在适当时机,再过去重建据点,屯田驻守。”

抢占沿海、河口等战略要地,然后分封家臣,四面开花!

接下来秦琅把吕宋划分为数个战区,他都督吕宋各处军事,然后下面分设数镇,设防御使,防御使下,再分设团练使。

州衙刺史、县令、诸曹参军等负责行政、司法,财政。但州县不管军事,只负责治安,州以司马分管司法、治安,县以县尉管治安、讼狱。

秦琅还特意在州刺史下,设立了通判一职。这个通判与长史和司马这样的副贰官员又不同,规定通判与刺史同理州政,所有需要刺史签署的公文,都需要通判连署方能有效。

这是他借用宋代的通判,宋朝的通判本质上不算是刺史的下属,而类似于一个监州一样的存在,可以说是正委了,但级别比刺史要低,规定通判两任升刺史,后来是三任。

秦琅先削掉了刺史的军事权,又新设了一个通判分刺史权,也是考虑到吕宋做为个人私地,以后都要由秦家自治,不再有朝廷派官,所以肯定得一开始就尽量完善一些。

军事之权,总归都督府,然后都督府于州县之外,另设了镇防御使和守捉团结使这一套军区制度,划分军区单独负责军事。

防御使侧重于镇守,比如州城、港口、城堡等,而团练使的侧重是日常的治安维持,团结兵的集训等。这其实类似于朝廷的南北衙,防御使非战时负责驻守警备,相当于北衙禁军。团练使负责的是平时的兵员管理,征召点选,集训演习等。

州衙有财政,但无军队。

防御使和团练使有防区有士兵,却无财权,粮饷器械这些,都需要州县那边供应支持。

发兵权则在都督手中。

文武分治的同时,又相互制约,避免出乱子。

同时,秦琅还规定,州县文官包括吏职,也都是三年一任,一年一考,三年一大考,如朝廷一样严格进行政绩考核,考核成绩严格不合格的会降级或免职,成绩优异者,考满升职,若中等水平,也平迁。

所有封臣的武装隶属于都督府指挥,平时由各团练使统领,而番上或镇守,则由防御使统领。

州司马和县尉统领巡检弓手,以及地方保甲丁壮,维持治安。

改八打雁为雁城,授第七子遥领雁城县令。改卡兰巴为兰城,授第八子遥领兰城县令·····

秦琅一口气选了十三个据点位置,都是沿海沿湖的河口要害位置,在这些地方设立县、乡、堡、屯等,与秦用等商议派船运兵过去,构建城堡要塞,不需要建的很大,也不需要太多人,刚开始能容纳一二百人就行。

随船带去粮草军械等补给品,准备长期驻守。

这些地方有一个特点,就是秦家的船队能够直接抵达补给之处,周边既有良港,又有河口,还有肥沃的平原土地,将来利于发展,便于运输。

第1027章 复古

有人说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都是分工的结果。对于这句话,秦琅是很赞成的。就算是原始野蛮的部落,也知道男子捕女子采集。

在那些渔部族里,不论强壮还是老弱,每个人都分工合作,从事着不同的劳动。而如大唐这般强大的帝国,万里边疆亿万子民,就拥有更大的潜力。当他们改革新政,放开了过去死死束缚百姓在土地上的简单生产政策后,大唐也就爆发出了无可比拟的强大生产力。

对于吕宋的未来,秦琅就是那个总设计师。

他现在每一个决定,都影响着吕宋的未来发展,一步不慎,就有可能满盘皆输。有人认为吕宋岛如今解决了合法性的问题,有了正式身份,那么以后就按步就班的发展好了。

吕宋岛这里悬于海外,条件却非常好,仅一个吕宋平原,就相当于八百里秦川或是江淮平原了,而一个八百里秦川,又孕育了多少王朝帝国?

垦荒、种地,发展农业,让每个人都成为地主,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都督府征收实物税,简单又省事,搞无为而治,吕宋就能迅速发展起来。

秦琅对这种复古思维并不满意,尤其是有人居然提出更加全面的复古计划,甚至有人拿着儒家经典,提出要恢复井田制度,在吕宋推行井田法。

井田制这东西是周朝推行的,到后来秦朝商秧变法时其中重要一条就是废井田、开阡陌。

最早的井田制是什么样的呢,就是天下的土地,都是王土,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

所以周王朝的土地制度,就是土地王有,这个王有也很玄妙,因为他不是公有国有而叫王有,王有就是周天子私有产业。

但是周天子毕竟又是天下共主,所以周朝的土地制度也不能算是土地私有制。

所有土地都属于周天子,然后周天子再把土地分封给诸侯,但是这些地的所有权仍归周天子,诸侯们也只是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拿了周天子的地,还得纳贡的,也就等于是实际交租。

诸侯以下各级士大夫乃至于自由民拥有土地,也是如此。

举例,周天子封姜子牙吕尚至齐地立国,姜子牙又把他的封地再分封给他的士大夫们,他的士大夫再把地分给自己采邑里的百姓耕种。

但这种层层分地,并不是全分掉,各级贵族都还会留下一部份田,这部份往往叫做公田,公田一般由奴隶耕种,但也会要求他分配私田耕种的自由民帮忙耕种。

公田收入,全为自有,而私田收入,只收田租。

所以周朝有了井田制,最开始是把一大块地,分成九宫格一样,周边八块地全分给百姓耕种,然后中间一块就是公田,那八块地的百姓种自己地的同时,还得免费为他们的领主耕种公田,公田所得收益皆归领主。

当然,在层层分封制度下,比如一位士大夫往往也是一位国君的封臣,所以他的地也相当于是国君分给他的私田,因此他的总收入中,还要拿出一份给上级国君。

国君也得再上缴给天了。

不过九宫格一样的井田法只是理想状态下,所以后来井田法的核心就是公田和私田,层层分授私田,然后自己保留一块公田,私田所有者,还得为领主耕种私田,这类似于一种免费的役。

再后来,周王朝扩张发展,不仅是在那些水源附近便于浇灌的地方种地,也同样得不便于浇灌的地方开垦种植,没有水,那就打井取水。

周王朝全面推行打井技术,形成了有井即可耕的局面。

所以说井田制发展到了后期后,早没了那种方方正正的九宫格井田了,而是打井浇灌技术和公私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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