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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三国演义 第630节


  当天晚上,将领们齐聚一堂,摆了个小小的庆功宴庆祝入川第一战旗开得胜。这首战确实还算不错,基本上没有什么损失,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让张任跑了,要是能把她抓到,那才算是完美。

  孙宇忍不住就向田丰问道:“张任那匹马是什么马?田姑娘你见多识广,应该听说过吧?”

  田丰叹道:“那马叫做黑煞兽,是有名的宝马。据说它不光跑得快,还有一种奇特的能力,不过我就不知道那是什么能力了。”

  孙宇听了这个倒不奇怪,实际上几乎每一匹宝马都附带着奇特的能力,例如照夜玉狮子可以驱散黑暗、赤兔马会飞、的卢马可以水上行走、燎原火可以放出类似军师技火攻一样的大火……当然也有没能力的,例如孙宇骑的爪黄飞电和曹操骑的绝影,都是只有跑得快的能力。

  可惜田丰不知道黑煞兽究竟有什么特殊能力,孙宇这个好奇宝宝的心里痒痒的。

  众人正喝着小酒,吃着小菜,随便聊些闲话。

  突然门口人影一晃,一道轻巧的人影有如一片树叶般飘飞了进来。众人定晴一看,来人居然是黑山大帅张燕,她显然是从襄阳急赶来的,一路都没休息,看得出她跑得很急,衣甲上满是泥灰,那轻盈的身体居然有点摇摇欲坠。

  田丰眉头一扬,心中暗叫不妙,看张燕这样子,显然带来的不是好消息。

  张燕轻飘飘地落到了孙宇的怀里来,像一只小猫进了窝一样倦成一团,喘了口气,然后急道:“累死我了,呼,抱我一会儿,让我恢复点力气。唉,腿都差点跑断。寻……咳……梁杰!许禇、庞统两位妹妹私逃出了襄阳,很有可能是来四川了,我一路追来,没有追上……”

  “什么?”孙宇大惊失色:“庞统……进川了?”

  张燕点了点头道:“如果只是一个庞统绝对逃不出我的追捕,但是许禇那家伙从小在山里长大,像老虎一样擅长隐匿,我一路上都没发现她们两人的行踪,只好来找你们了。梁杰,你说她们最有可能去哪里?”

  孙宇身子一僵,然后猛地跳了起来,她们最有可能去的地方,那还用说吗?

  “落……凤……坡!”

  “卧槽泥马勒戈壁!”孙宇的脏话脱口而出,大声道:“情况不妙了,从明天开始,咱们要火速进军,用最快的速度杀到落凤坡去。”

  ……

  科学家日记:

  世界上最讨厌的事,莫过于你知道一些将来可能发生的事。

  这意味着你对将来会发生的事有所准备,有所了解,如果这件事是好事,那就罢了。如果这件事是件坏事,那真是让人坐卧不安,心疼如绞。

  庞统入川了,虽然她与历史上那个庞统已经完全不同,虽然这个世界也与我熟知的三国完全不同,但我心中有个不安的预知,庞统一定会去落凤坡,而落凤坡很有可能成为她最后的舞台。

  我急,我心疼,我自责!

  如果我能更加重视这件事,派出更多人的看好庞统,也许这件事不会发生。

  然而……有时候命运真的很喜欢和人开玩笑。

  我已经非常努力,试图去拯救每一个妹子的命运,也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较,但每到一个妹子命运关头的时候,我仍然会手足无措。

  落凤坡、麦城、定军山……我心里有一串地名,每一个地名代表着一名妹子会死去!

  后三国时代,又是名将们陨落的时代,无数让我动心的名字,在这个时代里泯灭。

  我想……从现在开始,我应该重视这个问题,将所有的危险扼杀在摇篮之中。

  孙宇

  记于逢魔三年春

第585章 分兵入川,两路并进

  第二天一大早,公孙军留下徐和镇守扞关,匆匆拔营向西。

  大军在崎岖的山道之间艰难前行,蜀道实在太难走,不时有士兵摔倒在地泥泞的地上,白马义从全都下了马,牵着自己的爱马步行,为了保护马蹄,所有的马都用布包了蹄子。

  大军里走得最轻松的要算五溪蛮兵,这些蛮兵本来就生活在古里古怪的山里,不但擅长攀爬,而且还擅长各种山林猎捕,隐匿,追踪……

  荆州兵和白马义从跌跌撞撞的走时,五溪蛮兵在旁边轻轻松松地穿山过树,嘴里嘻嘻哈哈,用听不懂的话嘲笑摔倒的人。

  荆州兵大怒,扯开嗓子和五溪蛮兵骂了起来。

  田丰拉着孙宇低声道:“寻真,你给沙摩柯姑娘说句话,让她带五溪蛮兵去前面开路吧,把树砍一砍,再把容易摔倒的地方填一下。”其实开路的事本来是徐晃在做,但是徐晃手下的士兵也是跌跌撞撞的,哪里搞得好开路的事儿。

  孙宇耸了耸肩,从怀里摸出一块亮闪闪的银锭,递到沙摩柯手里道:“沙姑娘……”

  话还没说,沙摩柯大喜,一把抓过银锭,眉花眼笑地道:“闪闪发光的东西,好漂亮,说吧,你要我做啥?”

  “咳……你手下的士兵对山林比较熟悉,让他们去前面开路吧。”孙宇看着她宝贝似的把银锭心进怀里,一时哭笑不得。

  沙摩柯开心地道:“做这么简单的事就有闪闪发光的东西送我?哈哈,赚了!”她吹了几声口哨,原来在旁边无所事事的五溪蛮兵立即冲到了前面去,显然是干活去了。

  过了一会儿,就有士兵回来通传说五溪蛮兵确实有一套,把难走的山路搞得像平地一样好走。

  咳,一两银子居然就有这样的威力,咱公孙军的劳动力太廉价了。这时代银子还没有作为货币使用,一两银子什么也不是,没想到可以让一只军队效命,实在是不可思议。

  粗粮妹子黄月英悄悄走到孙宇身边,牵过孙宇的手,将一把硬硬的珠子放在了孙宇手里,低声道:“寻真,你上次给我提过一句的玻璃珠我造出来了,一直忘了给你,刚才我听到沙摩柯说闪闪发光的东西才想起来,你看看做得对不对。”

  孙宇其实也忘了这事儿,以前孙宇也看过几分穿越书,那里面的主角都喜欢造玻璃,所以孙宇觉得搞玻璃很俗很傻叉,而且三国时代人民的生活很穷困,玻璃这种不实用的观赏品应该也没人要,赚不到钱,所以就没放在心上,只对黄月英提了一句就忘了。

  这时黄月英把玻璃珠子塞到他手上,他才想起自己还说过这么一回事情。摊开手一看,掌心里的一把玻璃珠子映着阳光闪闪发光,还挺好看的。当年荷兰人用玻璃珠子从印弟安人手里换到了曼哈顿岛,孙宇决定拿五溪蛮来试试。

  他把玻璃珠子递到沙摩柯手里,随口道:“你的手下活儿干得不错,这些珠子你拿去赏给他们吧。”

  “哇!”沙摩柯看到玻璃珠子的第一眼就惊叫了起来:“闪闪发光的珠子,好漂亮,比银锭好看,这个我要了!”她把刚刚收入怀里的一锭银子摸了出来,随手甩给了手下作为奖赏,却把玻璃珠子留了下来。

  咳咳……孙宇和黄月英一起憋着笑,赶紧转身,害怕被沙摩柯看到自己古怪的笑容。

  沙摩柯把玻璃珠子都收进了怀里,然后瞥了瞥孙宇,认真地道:“这种珠子你还有多少?别藏着,都给我吧。”上次沙摩柯想抢软妹子的蓝宝石,结果没打赢孙宇,于是没抢到,她心里一直梗梗于怀,现在发现玻璃珠比蓝宝石还漂亮,于是又打起了鬼主意。

  “没了!”孙宇摊了摊手,就像在逗小孩子。

  沙摩柯眼珠一转,盯上了旁边的黄月英,嘿嘿坏笑道:“黄妹子,刚才是你把珠子递给他的吧?肯定是你递给他的,那珠子你身上还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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