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375节
为什么?
因为除了大名,日常中,父母和亲戚还有邻里,都是叫孩子小名。
一般是到了小学阶段,老师问名字的时候,才会确切的认识到自己法律上的大名。
这份信息。
一个4岁孩子开始流浪,对方理论上压根不知道自己的任何信息才对。
丁岩好奇,对方是怎么分得出,哪个当事人是张月,哪个当事人又是张星的。
对此。
范贺倒是没多想,他随口道:
“姐妹俩一个叫张大,一个叫张二。”
闻言,丁岩一愣,依旧有些狐疑:
“我说的是客观证据。”
“客观证据啊,客观证据是......”
范贺点点头,下意识就要开口,但他刚准备说话,却忽然间哑巴了。
他表情一顿,整个人愣在原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好像......
没有客观证据!
“不...不对!”
范贺周宁瞬间反应过来。
这一刻,两人就好似浑浑噩噩的人忽然间醍醐灌顶,清醒过来,整个人勘破了胎中之谜,紧接着猛地低头看去。
丁岩见此,忽的错愕,后退半步道:
“不会没有证据吧!?”
范贺和周宁跟吃了屎一样,脸色难看,低头不断扫视档案。
丁岩又追问道:
“你们,以及司法是怎么判定的两个人身份!?”
两个律师都没说话。
一侧负责拿材料的魏晓闻言,小声地开口道:
“两个当事人一个叫张大,一个叫张二。”
“加上司法确认姓名的时候,张大也对姐姐的身份确认无误,所以就是张月了。”
这是什么?
这是‘常识’。
也是常识性错误!
有一个悬疑推理小说写过有关常识性错误的事情。
名为‘点与线’。
当你在一张白纸上,看到两个‘点’的时候,你的脑子里,会下意识将两个点串联起来。
比如。
沙滩上出现两具尸体,一男一女。
往往众人会下意识将两人捆绑在一起,会认为两人是情侣、夫妻、为爱而死...但实际上呢?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证明两人存在关系。
这就是点与线。
当你看到两个点的时候,会下意识将其连在一起。
“也就是说......”
“她叫张大,而身份里有个姐姐......”
“所以,司法和你们,下意识将两个信息联系到一起?”
惯性思维导致的身份认证错误......
下意识将‘大’与‘二’,依照常识逻辑分成了姐姐和妹妹。
两人又没异议,所以以分出的身份上了法庭,这就好似一个泡沫,美丽无比,但......
一戳即碎。
“可问题是,当事人是纯主观意识,认为自己是姐姐啊!”
丁岩内心惊觉。
开庭前。
张大张二,和司法确认了自己张月张星的身份。
这有用吗?是不是觉得,只要确认了,就必须得用?
想错了。
司法上,任何客观信息,只会看你的证据,而不是主观!
若是主观就能认证身份...那这个世界,最盛行的行业是叫‘替罪’。
张大认了没用。
得有客观证据支持他的主观意识才行!
范贺和周宁都落入惯性思维的陷阱了。
两人接触案子最久。
也和‘张大张二’这个身份接触最久,明显是思维下意识区分出了姐妹身份。
但丁岩不同。
他才刚来!
压根没有这个惯性思维!
“身份信息无法确认...这份材料,目的是加重‘无法确认身份’这一问题的!”
范贺不断扫过手里的文件,脸色愈发难看,他瞳孔中闪烁出震惊。
丁岩内心一紧。
身份信息,能用作辩护的法例有几个?
一,年龄,二,身体。
后者是精神病,徐德已经提过。
那就只剩前者了......
“两个人年龄多大?”
七个字落下。
两人脸色青一阵紫一阵,五颜六色的,最终跟锅底一样黑。
范贺咬着牙,从牙缝中钻出一句话。
“姐姐18,妹妹......”
“17岁!”
17岁?
也就是没有成年,2003年,2月18日,对刘国富造成重伤的那一天......
两个身份中,其中一个,没有成年!!!
丁岩近乎是本能的,将一条法例脱口而出:
“《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处理未成年人事项,第一款是......”
说着。
丁岩顿了顿,紧接着。
一个令在场几个律师心凉半截的款项在耳旁浮现。
“给予未成年人特殊......”
“优先保护!”
优先保护...优先......
四个字落下的刹那。
丁岩紧忙开口道:
“陷阱,这是陷阱!”
“身份问题挑到明面上,法院不可能再按原本的身份进行审理,依照第4条第1款。”
“被告人身份混乱的情况下,那么,在法庭并非是以成年的身份被审理......而是以未成年受审!”
“对方律师......”
“他想彻彻底底为被告人脱罪!”
脱罪...彻底脱罪!
承担部分责任的精神病法例......
存在自卫性质......
未成年......
三条最bug的辩护法例,不知不觉间,竟被对方凑到了一起!
这种辩护证词,法院会宣判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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