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从合法报复出轨开始! 第360节
“10天后,4月13日,如果没有新证据的话......”
“当天,法院做出最终裁决!”
......
......
中午。
十一点半。
华西医院,7楼,712号重症监护室内。
“猪头,别睡了,别睡了,这下是真太阳晒屁股了。”
病房内。
张二盘腿坐在床上,她看着一侧,歪了歪脑袋。
只见。
徐德此时蹲在折叠床旁边,伸出手,捏住林月脸颊的两侧,用力往两侧扯了扯,将脸颊扯的变形。
入手,指尖传来一股软嫩的温热感。
对方的皮肤很柔嫩、紧致,皮肤很滑,手感异常之好。
“唔......”
林月眉头一蹙,嘴里含糊着从睡梦中起来,她眯着眼,伸出双手做了个懒腰。
“哈~”
腰肢伸展,s形的曲线浮现。
张二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脯,旋即将自己缩进被窝中。
“十一点了。”
徐德掏出手机对着对方示意,脸上露出嫌弃的表情。
“谁家的猪能睡这么久......”
“啊..哦哦,那你先睡吧。”
林月脑子清醒过来,起身就要换班,她猜测对方应该一晚上没睡。
“不。”
“跟我回一趟绿森市。”
徐德却摇摇头,开口说道。
话题跨越性太强,令刚睡醒的林月微微一愣,整个人没反应过来,旋即脸上流露出诧异。
她一边洗漱,一边含糊不清道:
“回绿森市?”
“案子不是发生在成都的吗?回绿森市做什么?”林月疑惑。
“查信息!”
徐德果决道:“目前来看,案件对于我们依旧处于不利状态!”
案子并不算完全优势,范贺和周宁不是吃素的。
对方的感官很敏锐。
自己抹除刑期,对方就从经济方面入手。
所以......
“我们需要一条,既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不用赔偿民事经济的法例!”
徐德缓缓开口。
刑事民事双重都不带理会?
世界上存在这条法例?
存在!
司法中,除了精神病保护法以外...别忘了,还有第二条。
‘未成年保护法’!
是的。
未成年保护法,就是刑事与民事,双重无需承担的法例。
林月脑袋瓜转的很快,她忽的微微一顿,牙刷含在嘴里,回头看着徐德,诧异道:
“可是民事赔偿.....”
“诶?不对。”
忽的顿住。
未成年会负责吗?会的,未成年需要负一定责任。
刑事部分要负责,民事部分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只不过转嫁给了监护人。
但问题在于......
“我猜。”
“法院那边,九成概率不会否决张大犯病,但也绝不会否决张大没犯病。”
“也就是《刑法》第18条第三款,负部分刑责,以弱势群体进行关照。”
“负部分刑责.....这一部分,未成年法例刚好可以对冲掉!”
徐德缓缓开口。
如果可以,那就是精神病+未成年。
精神病先给刑期重重砍上一刀,接着,未成年再将没砍完的剩下部分全都斩杀。
如此,刑事责任部分,两条法例能完全抹除。
而民事部分......
“理论上来讲。”
“民事赔偿的优先级很高。”
“别说未成年了,哪怕是正当防卫,法院也会出于人道主义判赔偿金,更别提还是防卫过当了。”
“基本是照着标准款项来赔。”
“一般的未成年也需要承担,只不过少赔,加上赔偿金转移到父母身上罢了,但......”
说实话。
徐德顿了顿。
他眯了眯眼,将自己思索一晚上得出的缜密逻辑链吐出。
“父母是什么?父母,从司法角度上来讲就是监护人。”
“张大有监护人!?”
司法上,监护人分两种。
一。
官方的民政局监护人,也就是18中·案时,徐德第一次与14岁委托人杨欢见到的那个女人。
一般是纯粹的孤儿,才会由官方行使监护权。
如果孩子犯事,被判赔偿,那么,也将由民政局进行赔款。
张大张二存在监护人。
那就是......
二。
程序上的监护人!
“张大张二有监护人,尽管失联十几年,但...你无可否认的是,这两人确实存在一个监护人。”
“并且监护权并未被撤销,至今还存在!”
徐德缓缓开口。
也就是......
“如果是未成年,那这个民事赔偿,会从张大身上转嫁到这个监护人身上!”
话落。
林月连忙口中含着一口水,‘咕噜咕噜’的片刻,将牙膏沫吐出。
旋即才诧异的看着徐德:
“但监护人失联了啊。”
“监护人失联不影响他们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徐德摇摇头。
对方消失,刘国富找不到人,不代表需要张大自己赔。
而是依旧由监护人赔偿,法律会给刘国富追监护人责任的权利!
但问题来了......
“他们也找不到吧!”
林月忽的听懂了,眼中流露出诧异,看着对方眼角一跳。
监护人都出国了,刘国富压根找不到这个欠你钱的监护人!
找不到人无所谓,反正法院已经下裁决了,要不到赔偿是刘国富自己的问题。
综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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