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们的密教准则 第1166节
但要说罗兰完全‘不在乎’…
胡扯。
每个夜晚的行动,都由她的好教主本人亲自聆听后给出位置——倘若他真不乐意,谁能强迫呢?
“今夜几个?”
“十五个。”
萝丝掸了掸袖子。
“重复了许多遍‘教义’——仙德尔写的这玩意,我背得快要比淑女守则都熟了。”
以瘟疫与污秽为食的仪式者,得天独厚的神眷者,莉莉安·萝丝·范西塔特·雪莱可以肯定的说——现在的她有本事阻止任何瘟疫在伦敦城蔓延了。
第三夜。
市面上已经有小报开始流传‘茶话会’的故事。
民众口中?
他们已经‘远近闻名’。
「银月下的茶话会」——从吊死蛮横血腥的工厂主,到今日治愈疾病,驱逐瘟疫。
萝丝觉得,自己为这个教派付出太多了。
剩下的都是什么玩意?
喝咖啡的喝咖啡,服侍主人的服侍主人,成天染指甲卷头发的…
还有条除了烤火就失踪的死蛇!
“我比工厂里的工人还要辛苦,至少她们夜里能回家搂着丈夫休息…”
萝丝趿拉着室内鞋,到罗兰身旁,把自己扔进沙发里。
你也能!小姐!
阴影中的女仆默默攥紧了拳。
这是个好机会…
比起仙德尔·克拉托弗,哈莉妲当然更希望萝丝成为自己的女主人——至少萝丝不会笑吟吟递给她一个纸口袋,告诉她里面是某个人的肺。
当然。
结果是。
萝丝打了个哈欠,伸了个不大的懒腰。
然后。
开始研究那些‘谢礼’。
哈莉妲:……
女仆气恼。
但又…
松了口气?
“不过,我快二环了,罗兰。”
二环。
罗兰一点都不惊讶。
神眷者的意思就是:神希望萝丝在一年内晋升不朽者,她就不会用超过十二个月的时间。
他这样理解应该没错吧?
“服食瘟疫…”
罗兰歪了歪头:“这么说,你只有吃瘟疫时才快活?我是说,除此之外…”
萝丝嗯了一声。
她不大想告诉罗兰,除了瘟疫之外,‘污秽之物’依然能让她甜到心里去…
特别是…
少女纵了纵鼻子,偷闻着某人身上淡淡的皂角味。
盥洗室…
该死。
哈莉妲。
罗兰有个勤快的女仆。
萝丝咬了咬牙,两条腿抖得更快了。
第1130章 Ch1129 贝翠丝的变化
轰轰烈烈的逐鼠运动,只在夜晚出现的、治病救人的自称暴徒的山羊角面具。
不断与审判庭产生摩擦的「萨维兄弟会」。
日益‘妥协’的政府,即将成立的——也许只差个名字的赤红之子的教派…
在伦敦纷乱的刺鼻气息中,一本小说悄无声息地蔓延开来。
名字很有趣:
海的女儿。
——所以。
一本…
关于海盗的书?
海盗父亲,以及,继承了他宝藏、地位、凶恶与志向的女人的故事?
小姐们很感兴趣。
当然。
她们花了一个下午,或几个下午的时光读完这本书,三五天都吃不下饭了。
这神奇的景象接连在伦敦上流圈子中演绎不停,惹得许多男士也开始对这本小说有了兴致——说实在的,相较小说,他们更加热爱诗歌,戏剧或纯粹的演奏。
这些代表着‘货真价实’。
小说家?
那是群什么人?
到妓院还要斤斤计较的刻薄鬼,笔头藏着身中十五枪还在为帝国战斗、现实中却哪怕连只甲虫都不敢碰的一群怪胎。
多数绅士不大喜欢他们,就像他们也不喜欢专门窥探人隐私的侦探。
可‘海的女儿’不同。
当有人好奇买了本瞧,偷偷落了泪后,坏心眼的先生就开始在自己的圈子里传播它——总不能他一个人哭,对不对?
海的女儿。
故事十分简单:海里的异种,鱼尾人身的族群中,有个更加年轻的‘姑娘’,在某日救了个遭海难的王子。
她对他一见钟情,吻了他,拯救了他的性命——到此为止,整段故事流于庸俗之路,和市面上常见的、专门为女人写的小说没有太大区别。
然后。
剧情急转直下。
王子并不记得是谁救了他——也可以说,他认错了人。
小海妖急坏了。
她不听劝告,擅自使用了藏在大海宫殿中的——她父亲珍藏的奇物。
一只黄金打造的圣杯。
接下来的故事就不怎么让人快活了。
显然。
王子爱上了邻国的公主,而到最终,年轻的小海妖也没有将真相告诉王子——她就这样一步步重新回到大海,在头顶炽烈的光中化为了浪花中的泡沫…
感人的故事?
不全是。
让人发怒的故事。
差不离。
至少绅士们看了后,并不像女人一样感叹可歌可泣的爱情,无私而沉默的付出,终局的牺牲与孤独的等待——他们认为写这篇小说的人是个混账。
不朽的灵魂?
他们没法接受这样的结局。
但很快。
一本名为:海的女儿(修订版)的小说踏着上一本的尾巴悄然上市。
在这本书的故事中,小海妖的抉择完全不同。
她利用那只圣杯,杀死了自己的兄弟姐妹。接着,是她的父亲。
她统治了整片海域,成为了海洋的第一任女王。
——从始至终,王子的出现只存在于海洋之国与地上之国的谈判中。
这故事怎么样?
女士们说,烂透了。
绅士们却认为,这很有趣。
至少比上一本‘为王子而死’或‘为不朽灵魂而死’的故事要优秀的多。
上一篇:重生2010:我真不追校花了
下一篇:美利坚税务官